——市審計局局長衛星就《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做好審計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日前,市審計局局長衛星就《意見》的有關問題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
記者:《意見》是在什么背景下出臺的?
答: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審計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加強審計工作特別是對重點領域、重大項目、重點資金的審計監督。李克強總理多次要求,審計要發揮國家利益捍衛者、公共資金守護者、經濟發展“安全員”、權力運行“緊箍咒”、反腐敗利劍和深化改革“催化劑”的作用,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從現實情況看,面對新形勢和新要求,審計工作仍面臨一些問題:審計人員思想觀念還不適應,站位不高,視野不寬;審計管理不適應,部門之間協調性不夠;審計監督的獨立性還有待加強等。這些問題不同程度制約了審計監督作用的發揮,離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以及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一定距離,在此背景下,出臺了《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
記者:《意見》的出臺有什么重大意義呢?
答:國務院《意見》對審計工作賦予了新使命,明確了審計機關要發揮審計的保障作用和監督作用,完善審計監督機制,強化審計工作制度保障,努力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極大提升了審計工作的層次和水平。《意見》是在新時期新形勢下出臺的,對切實加強審計工作,保障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推動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都具有重大意義。《意見》提出的總體原則要求和主要措施,結合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將產生深遠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依法審計是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應有之義;審計監督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審計監督是反腐倡廉健全吏治的重要手段。
記者:《意見》是以國務院名義首次出臺的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文件,《意見》中都有哪些亮點呢?
答:《意見》主要有三大亮點:一是審計“全覆蓋”首次寫進政府文件。《意見》明確提出,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部門、單位和個人,都要接受審計、配合審計。比如說,一家民營企業使用了國家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資金,那么就必須依法接受審計監督;個人使用了國家的科研資金,也必須依法接受審計。二是強調整改有望根治“屢查屢犯”頑疾。社會各界對屢審屢犯的問題特別關注,對此,《意見》對加大整改力度的規定有兩個方面:一個是公開,就是要求被審計單位向社會公告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結果,接受社會的監督;一個就是問責,落實整改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三是推動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意見》提出,審計機關要持續組織對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加大對經濟運行中風險隱患的審計力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加強對“三農”、社保、教育等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的審計,促進改善民生和生態文明建設;密切關注各項改革措施的協調配合情況,推動深化改革。
記者:《意見》要求,如何強化審計的監督作用?
答:《意見》從三個方面規定了如何強化審計的監督作用:一是促進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要加大對依法行政情況的審計力度,注意發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問題,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切實維護法律尊嚴。要著力反映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妨害公平競爭等問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平正義。二是推進廉政建設。對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要查深查透查實。重點關注財政資金分配、重大投資決策和項目審批、重大物資采購和招標投標、貸款發放和證券交易、國有資產和股權轉讓、土地和礦產資源交易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揭露以權謀私、失職瀆職、貪污受賄、內幕交易等問題,促進廉潔政府建設。三是推動履職盡責。深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著力檢查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促進各級領導干部主動作為、有效作為,切實履職盡責。依法依紀反映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促進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