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寇語 王丹)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全省公安局長會議、全市公安工作會議召開以來,市公安局按照省廳黨委“三年三步走”部署,圍繞進入全國第一方陣的年度要求,部署開展“平安商洛建設公安重點工作”項目化管理工作,確保全年公安重點任務落地見效。
落實責任,抓實抓細組織領導。以“實現全市公安工作在全省進位,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滿意度不斷上升”為目標,將各項年度重點工作落實到人,形成責任清單。市公安局成立項目化管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政治部負責,直接進行結果運用,辦公室、人事、組教、宣傳、督察、審計、法制、科信、警務保障等部門明確職能責任。具體項目由分管局領導主抓,責任單位“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共同責任單位“一把手”按照各自分工承擔具體責任,并確定責任民警,真正做到舉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解決公安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實現重點突破。
高點定位,抓實抓細目標管理。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短板、工作優勢、亮點經驗,將重點工作按照輕重緩急、難易程度進行分類。集中力量推進涉及全市中心工作,長期制約整體公安工作發展,群眾反映強烈或社會影響大,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和短板漏洞,以及可以顯著提升公安工作能力水平,創新經驗可以實現全省第一、全國領先的項目。側重推進不適應新時代公安工作要求,影響全市公安工作發展,需要重點加以改進的問題,以及有利于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并可以在全省率先推廣的工作機制。日常性推進立足于警種部門業務工作,在落實部省市要求的基礎上,創新加強警務機制、實戰水平,開展針對性的專項工作。
突出重點,抓實抓細立項審批。按照“著眼高標準,力求有創造性、創新性”的原則,在將進入全國第一方陣重點任務納入項目化管理范圍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公安工作實際,組織各警種部門進行了項目申報,明確了項目申報內容的基本原則、項目類別和申報材料的格式要求以及材料報送的審核程序、申報時限。在進行初審通報后,完善項目資料和調整項目內容,廣泛征求意見,由市局黨委會專題進行研究審議,最終確定項目臺賬。經過審批,共確定“平安商洛建設公安重點工作”56項,其中涉及進入全國第一方陣重點任務31項、自主申報項目25項,覆蓋每個警種部門和所有業務工作。
嚴格管理,抓實抓細項目推進。制定出臺了《“平安商洛建設公安重點工作”項目化管理實施細則》,分章節細化了項目申報、立項審批、項目管理、調度督查、評審驗收、責任分工、獎懲及結果運用等內容。要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進行臺賬管理、計劃管理、責任管理、信息管理。明確項目化管理日常督查模式和節點督查、月小結、季調度、年排名的具體方式。對日常檢查、評審驗收、聯評打分等環節進行詳細規定。特別對項目未啟動、欠進度、未按時限落實節點任務以及違法違紀違規和影響全局整體工作推進的責任進行明確,項目評審結果及工作實效將全部依照“三項機制”進行運用,最大程度實現“公安工作目標明確化、工作成效顯性化”,為推動公安工作實現整體追趕超越提供強大動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