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按照《陜西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運行管理考核辦法(試行)》,加強對已建成運行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營狀況和處理效果的監管。各縣區垃圾運營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生活垃圾處理的日常考核評價,及時公布考核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市城管局、市建設局、市環保局)
3、市級相關責任部門要加強對各縣區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日常運營的監管。各縣區政府要結合各自實際,有針對性的制定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節能減排量化指標,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要定期對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排放污染物進行監測,常規污染物排放情況每季度至少監測一次,二惡英排放情況每年至少監測一次,必要時加密監測,主要監測指標數據和結果向社會公示。(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環保局、市發改委)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各縣區作為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要積極爭取中、省資金支持。縣區政府的投入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的分類體系、處理設施和監管能力建設。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參股、收購生活垃圾處理企業產權等多種形式開拓融資渠道。進一步完善環衛用工制度和保險救助制度,落實環衛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改善工作環境,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城管局、市人社局)
2、認真落實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減量激勵政策,教育和引導群眾分類盛放和投放生活垃圾,鼓勵對生活垃圾實行就地、就近回收和合理利用。研究建立有機垃圾資源化處理推進機制和廢品回收補貼機制。(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
3、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全力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各縣區要按照《商洛市市區垃圾處理收費暫行管理辦法》,積極探索改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降低收費成本,提高收繳率。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要全額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不得挪作他用。(市城管局、市建設局、市財政局)
4、編制城鎮新區建設、舊城改造和市政道路等建設項目規劃時,要征詢各級城市管理(城鄉建設)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優先將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配套設施建設納入規劃及工程建設資金預算,并按照“三同時”原則(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對由城管部門自建,且符合規劃用地的生活垃圾收運設施項目,國土部門應以劃撥方式優先保證建設用地供應,財政部門應優先保證建設資金和配套設施資金,同時對后續運營資金給予一定的預算保障,確保建設一個正常運轉一個。各縣城要按照一座/每2平方公里的標準,配套建設符合數量和標準的生活垃圾中轉站,確保縣城建成區生活垃圾收集實現全覆蓋。(市建設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城管局)
六、加強組織領導
1、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負責制,市政府對各縣區政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各縣區政府要把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有計劃的抓好各項工作。市城管、建設、發改、環保、監察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加強對各縣區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市城管局、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監察局)
2、市城管局作為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的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完善全市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建立健全信息處理及運營管理考核指標體系,嚴格推行月考核評比通報制度,并對已建成運營的垃圾填埋場進行等級評定;市環保局要負責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環境影響評價,制定污染控制標準,監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處理處置;市發改委要會同市城管局、建設局、規劃局、環保局編制全市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協調綜合性政策,負責搞好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市科技局負責生活垃圾處理技術創新工作;市工信局負責生活垃圾處理設備裝備自主化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正常運營經費保障及生活垃圾收運設施建設資金保障;市國土局負責制定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用地標準,保障建設用地供應;市農業局負責組織凈菜和潔凈農副產品的生產,生活垃圾肥料資源化處理利用標準制定和肥料登記工作;市商務局負責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市城管局、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