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地方稅務局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問答(一)
問:什么是發票?發票具有哪些內涵?
答: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發票通常具有以下幾種內涵:(1)發票是經濟責任是否發生的證明;(2)發票是一種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3)發票是一種法律責任證書;(4)發票有其固有的形式特征。
問:發票的管理機關是那個部門?
答: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的發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依據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
問:消費者可以通過哪些途徑向稅務機關舉報發票違法行為?
答:單位和個人發現發票違法違規行為時可向商洛市地方稅務局舉報中心或者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舉報中心舉報。
舉報可采用電話、信函、來訪或網絡等方式進行。舉報人對拒絕開票行為進行舉報應當場舉證,舉報開具作廢發票、假發票、收據、白條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提供原始憑證。舉報人采取上述方式舉報時,應詳細說明涉及發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個人)名稱(姓名)、單位地址(住址)、主要違法違規事實(過程),并附有關證據(原件)資料。
問:陜西省地方稅務局普通發票如何進行真偽查詢?
答:有四種方法可以查詢發票真偽:(1)登陸陜西省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snds.gov),點擊“發票真偽查詢”模塊進行查詢;(2)撥打發票查詢電話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發票真偽查詢;(3)發票二維碼查詢和專用機讀識別筆防偽;(4)可以到商洛市地稅局發票主管稅務機關鑒定發票真偽。
問:稅務機關在發票管理中有哪些檢查權?
答:稅務機關在發票管理中有下列檢查權:
(一)檢查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發票的情況;
(二)調出發票查驗;
(三)查閱、復制與發票有關的憑證、資料;
(四)向當事各方詢問與發票有關的問題和情況;
(五)在查處發票案件時,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像和復制。
問:在發票檢查時,用票人、稅務人員應當履行哪些法律義務?
答:印制、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稅務機關依法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
稅務人員進行檢查時,應當出示稅務檢查證。
問:如何識別違章發票?
答:一般而言,違章發票有以下八種情況:(1)過期發票。指原已發行使用,后因換版或機構變更而停止使用的發票。(2)假票。審核取得發票是否是假票,與檢查人民幣類似,看紙質水印和印刷質量。(3)轉借發票。對“文不對題”的發票應拒收。(4)改變用途的發票。(5)“大頭小尾”、單聯填寫。(6)跳號填開發票。(7)內容填寫不完整的發票(8)白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