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商洛市認真貫徹落實新《環保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執法監管的通知》精神,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加強環境執法監管的新舉措,強化責任,出重拳,打“組合拳”,多措并舉,鐵腕執法,走出了具有商洛特色的環境執法監管之路,取得了顯著的工作成效。
一是在全市全面推行環境執法監管網格化管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生態項目和環境保護工作,今年先后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研究部署、協調解決重大環境保護問題。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發了《商洛市全面推行環境網格化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方案》,以縣區、鎮辦、村(社區)為單位,從6月開始到11月利用半年時間,全面推行環境網格化監管,明確機構、明確職責、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規范運行,12月進行驗收考核,進入常態化管理,強化多級政府的環保屬地管理責任。
二是調整充實了市環委會組成人員,進一步明確了組成部門單位環保職責。最近,市政府常務會專題研究調整充實了市環委會組成人員,由原來的22個單位充實到目前的33個職能部門單位,對其環保工作職責進行了明確,并以市政府文件下發執行,強化了各級各相關部門的環保工作職責。
三是全面推行流域河長制管理。今年初,市政府在鎮安縣召開全市環保流域河長制管理現場會,在總結去年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以流域為單位,以流域所在縣區、鎮辦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對本流域內的環境管理包括農村垃圾、污水清潔整治、企事業單位環境監管、環境應急等重點工作負首責。
四是全面推行重點污染源企業掛牌管理。從年初開始,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對全市160余家國控、省控、市控重點污染源企業實行了掛牌管理和一企一策一檔管理。掛牌明確了污染物種類、排放標準,以及縣區政府、鎮辦、企業、環保部門,還有企業所在村組等五方監管責任人、聯系方式、舉報電話,全方位、多層次的落實了企業環境監管責任。
五是全面推行企業“黑名單”制度。市環保局制定印發了《商洛市環境違法“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黑名單”管理罰則與退出機制,對上半年環保大檢查發現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的洛南保豐高鉛礦業公司等六家企業作為第一批“黑名單”向社會進行了公示。
六是扎實開展環境監督暗訪“零點行動”和“利劍行動”。每季度重點圍繞農村重點部位垃圾污水、城市排污口、企業違法偷排等進行環境監管暗訪,由市長召集各縣區政府一把手和市直相關部門負責人觀看暗訪視頻,交辦整治任務,并對暗訪情況進行打分排名,作為年終考核扣分依據。對突出環境問題企業實行市級掛牌處罰或移交公安處理。上半年市縣環保、公安、法院聯合執法,對鎮安縣一起環境違法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成為我省新法施行后宣判第一案。
七是扎實開展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商洛市把環境執法專項大檢查作為環境執法監管重要抓手,尤其是今年,按照省上的統一部署,市政府印發了大檢查方案,在各縣區大檢查基礎上,市環保部門組織各有關部門,抽調市縣環境監察大隊工作人員,開展集中交叉環境執法督查,重點督查企業200余家,對存在比較嚴重環境問題的66家企業進行依法處理。其中市級掛牌處罰8家,立案處罰15家,縣區政府督辦整改22家,實施環境“黑名單”黃牌警告6家,移交公安2家,同時責成有關縣政府關閉小造紙企業5家,對既無國土手續又無環保手續的55家粘土磚廠移交國土部門制定方案,集中整改。
八是嚴格考核問責。進一步加大了環境執法監管考核問責力度,嚴格落實通報、督辦、約談、問責、“一票否決”措施,對執法監管不到位造成區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名次后移,區域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或區域環境被中省主流媒體曝光,以及年度考核指標不過關的縣區或部門堅決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今年已先后對中心城區禁燒煙煤、建筑揚塵治理進展緩慢的商州區政府及相關責任部門進行了約談,對環保大檢查督辦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的洛南、商州縣區政府及城管、衛計部門負責人進行了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