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妥善解決留守婦女、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的“三留”問題。建立健全服務體系,對“三留”人原建檔立卡,實行動態管理。實施“共享藍天”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行動,完善工作機制,整合資源,增加投入,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加快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全面改善貧困山區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加大寄宿制學校建設,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加快農村“婦女之家建設”,幫助留守婦女解決生產、生活困難。加快新型社區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改善適合留守老人的生活條件,努力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加強社會治安管理,讓務工人員解除后顧之憂,全力促進農民工就業。
(七)完善服務體系,營造農民工就業的良好氛圍。一是加強信息網絡平臺建設,充分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職能,廣泛收集發布用工信息,為農民工免費提供信息咨詢、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維權保障等服務。二是要認真做好農民工的權益保障工作,規范農民工的勞動用工管理,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積極推動工資保證金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不法行為,特別是要加強對建筑、礦山以及私營個體企業的監督與管理。擴大農民工社會保險的覆蓋面,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以及生育保險的保障體系,暢通農民工維權渠道,全面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管理,加強用人單位用工守法誠信管理,完善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排查預警快速處置機制。整合各部門公共服務資源,為農民工提供便捷、高效、優質的“一站式”綜合服務。在農民工隨遷子女上學、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住房、進城落戶、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及宅基地使用權等方面嚴格執行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制訂的優惠政策。三是切實加強對農民工就業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將農民工就業工作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政府目標考核內容,加大對農民工就業工作資金投入力度,充分發揮人社、農業、教育、扶貧、工檢法司、工青婦及相關部門的職能,加強溝通與協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時要強化宣傳,進一步營造關心關愛農民工的社會氛圍,運用各種新聞媒體,積極宣傳農民工就業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和先進典型,對農民工就業工作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及時給予表彰獎勵,在全社會形成尊重關愛農民工就業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