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大常委會司法監督工作側記
2015年,商洛市人大常委會堅持以習近平同志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以“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營造公正高效法治環境”為目標,聚焦群眾關注的司法“熱點”問題,綜合運用各種監督方式,加大監督力度,取得了明顯成效。
回應關切著力破解民生難題
“民事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執行率低,‘執行難’問題怎么解決?”“交通肇事案件、傷害案件有一部分當事人沒有執行能力,司法救助能不能滿足受害人的實際生活需求,救助的標準和辦法有沒有,如何在司法救助上建立規范的保障機制?”“對交通肇事犯罪特別是醉駕犯罪判處緩刑的多,打擊不力”……一年來,市人大按照“工作監督抓大事、法律監督抓典型”的思路,堅持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并重,切實重視對“兩院”提交人代會、常委會審議的工作報告的審查,突出對司法機關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監督,加強對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民事審判、刑事審判、執行、瀆偵、反貪等單項工作的監督,著力在創新監督載體、綜合運用監督手段等方面下功夫,增強監督工作的準確性、公正性和權威性。
市三屆人大六次會議召開期間,市人大常委會分別對法、檢“兩院”提交大會審議的工作報告進行了認真審議,代表、委員圍繞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解決惠民政策落實,加強法制政府建設,促進司法公開公正,建立法制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加強執法和司法隊伍建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選準切入點,提出意見和建議64條,一些建議直擊法治和司法建設“頑疾”,充分發揮了人大司法監督工作的特點和優勢,寓支持于監督之中,助推“一府兩院”破解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的種種現實困境。
聚焦熱點積極開展跟蹤問效
讓司法機關辦理的每件案件都能夠使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義是人大司法監督工作一項重點內容。為了實現這一工作目標,市人大積極進行實踐和探索。按照“不越俎代庖、不直接給案件定性、事后監督”的原則,組織調查組,深入政法機關、信訪部門召開座談會,從執法檢查和代表反映的案件和問題入手,選擇群眾反映強烈的執行難、刑訊逼供、非法拘留、超期羈押、該立案而不立案、不該立案而立案、違法采取訴訟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超期限辦案、裁判、調處不公等問題,列入跟蹤督辦議題。2015年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先后對市人民法院涉訴信訪工作、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監督工作和市政府公安、司法工作進行了專項工作評議;對市人民政府民政救助工作和市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及預防和查辦職務犯罪工作進行了視察調研;對我市貫徹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了執法檢查;對視察調研、執法檢查和專項評議等16項工作的整改情況全部進行跟蹤督查;配合協助省人大對《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等多部法律法規進行了立法調研和立法后評估工作。
多策并舉提高監督能力建設
針對制約人大司法監督能力建設的突出問題,常委會組織召開了司法監督工作座談會,對人大司法監督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部署,并建立了法律專家庫。同時,嚴把法官、檢察官“入職關”,堅持任前考察考試、供職發言、集體討論、投票表決、任職宣誓、頒發任命書等制度,提高法官、檢察官的進入門檻,使全市的司法隊伍素質不斷提高。在今年4月份召開的商洛市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上,通過嚴格篩選,一次性任命38名法官和2名檢察官,為商洛的司法隊伍注入了新鮮血液。
回應關切著力破解民生難題
“民事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執行率低,‘執行難’問題怎么解決?”“交通肇事案件、傷害案件有一部分當事人沒有執行能力,司法救助能不能滿足受害人的實際生活需求,救助的標準和辦法有沒有,如何在司法救助上建立規范的保障機制?”“對交通肇事犯罪特別是醉駕犯罪判處緩刑的多,打擊不力”……一年來,市人大按照“工作監督抓大事、法律監督抓典型”的思路,堅持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并重,切實重視對“兩院”提交人代會、常委會審議的工作報告的審查,突出對司法機關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監督,加強對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民事審判、刑事審判、執行、瀆偵、反貪等單項工作的監督,著力在創新監督載體、綜合運用監督手段等方面下功夫,增強監督工作的準確性、公正性和權威性。
市三屆人大六次會議召開期間,市人大常委會分別對法、檢“兩院”提交大會審議的工作報告進行了認真審議,代表、委員圍繞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解決惠民政策落實,加強法制政府建設,促進司法公開公正,建立法制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加強執法和司法隊伍建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選準切入點,提出意見和建議64條,一些建議直擊法治和司法建設“頑疾”,充分發揮了人大司法監督工作的特點和優勢,寓支持于監督之中,助推“一府兩院”破解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的種種現實困境。
聚焦熱點積極開展跟蹤問效
讓司法機關辦理的每件案件都能夠使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義是人大司法監督工作一項重點內容。為了實現這一工作目標,市人大積極進行實踐和探索。按照“不越俎代庖、不直接給案件定性、事后監督”的原則,組織調查組,深入政法機關、信訪部門召開座談會,從執法檢查和代表反映的案件和問題入手,選擇群眾反映強烈的執行難、刑訊逼供、非法拘留、超期羈押、該立案而不立案、不該立案而立案、違法采取訴訟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超期限辦案、裁判、調處不公等問題,列入跟蹤督辦議題。2015年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先后對市人民法院涉訴信訪工作、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監督工作和市政府公安、司法工作進行了專項工作評議;對市人民政府民政救助工作和市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及預防和查辦職務犯罪工作進行了視察調研;對我市貫徹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了執法檢查;對視察調研、執法檢查和專項評議等16項工作的整改情況全部進行跟蹤督查;配合協助省人大對《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等多部法律法規進行了立法調研和立法后評估工作。
多策并舉提高監督能力建設
針對制約人大司法監督能力建設的突出問題,常委會組織召開了司法監督工作座談會,對人大司法監督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部署,并建立了法律專家庫。同時,嚴把法官、檢察官“入職關”,堅持任前考察考試、供職發言、集體討論、投票表決、任職宣誓、頒發任命書等制度,提高法官、檢察官的進入門檻,使全市的司法隊伍素質不斷提高。在今年4月份召開的商洛市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上,通過嚴格篩選,一次性任命38名法官和2名檢察官,為商洛的司法隊伍注入了新鮮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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