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運會的審計結果,歷時15個多月(不包括之前的跟蹤審計),才在多番催促中、以遠低于北京奧運會、廣州亞運會的速度出爐。通觀整個審計報告,總體是好的,有一點小小問題沒做好,但也在處理當中——這樣的結果,并不令人意外。
深圳大運會只是中國頻繁搞大型綜合性運動會的一個縮影。每個城市要“打造世界級名片”、“國家級名片”,都不約而同地想到了拉個綜合性運動會來辦辦,而這一辦,就想當然地認為,會在城市大興土木的過程中,拉動經濟的發展,提高城市的知名度,會有多少多少旅游的資源會進來。
看看大運會審計的收入結果,就知道拉動經濟一說,有多勉強——12個億的收入,相對應的是“深圳市及所轄各區財政110.65億元”。當然,有人會說,要放眼長遠,大部分錢所做的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在今后會讓這個城市受益。我不知道會有多少國際投資者會因為大運會而選擇深圳,我只知道,基礎設施建設原本就是財政該做的工作。
包括前籃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李元偉這樣的體育界要員,都曾感慨:“大型綜合性運動會召開時,人們往往看到的是表面的光鮮,又有多少人注意到財政支出的黑洞?如此頻繁地舉辦綜合性運動會,世界上僅我們一家,這種現象難道不值得我們深思嗎?”
深圳大運會的審計結果,是深圳市審計局出爐的,我們當然愿意相信數據的權威性。只不過,在各地“集中一切力量、動用一切資源”來“辦好×××”的指導思想下,會不會出現偏差,也是大家關注的問題。
說到底,辦大型運動會,到底是為了打造城市名片、造福百姓,還是打造官員名片、搞面子工程、政績工程,誰心里都有數。否則,這么好的事兒,中央為何還要發文,要求各地嚴格控制大型運動會數量、降低標準、少建場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