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已受理劉健提出的關于自由轉會的仲裁申請,并已經通知青島中能俱樂部。
據了解,劉健6日在律師的陪同下前往中國足協,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了自由轉會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7日決定受理。按照程序,仲裁委員會應在決定受理后10日內組成仲裁庭審理案件。
1月3日,廣州恒大隊宣布正式簽約劉健。當晚青島中能俱樂部也發布官方聲明,稱劉健與俱樂部簽訂的續約合同到2017年截止。為了證明自由身,劉健公布了兩份到期日差一天(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1月1日)、年薪差180萬元的“陰陽合同”;對于中能所說的續約合同,他認為是偽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