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李昭)近日,丹鳳縣出臺了《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工作導引》,進一步規范項目管理,加快資金支出進度,著力解決扶貧資金“趴窩”“挪窩”現象,確保今年如期高質量脫貧摘帽。
明確資金管理范圍。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貧困縣涉農整合資金、行業專項扶貧資金、金融扶貧資金、蘇陜協作資金、社會扶貧資金6大類資金納入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范疇,加以規范管理。
明確資金使用方式。明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主要以資金直補到戶、支持資產收益、村集體經濟發展、金融扶貧、農村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等6種形式實施,其中用于扶持產業發展的比例不低于60%,對除過金融扶貧、蘇陜協作之外的其他資金盡量采取整合形式統籌利用。
明確各方責任主體。提出由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項目資金的安排、立項、審批、調整和管理,財政部門負責財政資金的籌措、監管,資金使用單位負直接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負協調監管責任。
明確項目管理規范流程。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庫建設、公告公示、實施、驗收、報賬提出具體的程序和時間要求,要求當年安排的資金結余率低于8%、上年安排的低于2%、6個月以上未支出的將予以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和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