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邢浩東)為筑牢秦嶺生態安全屏障,3月6日,丹鳳縣人民法院將巡回審判法庭“搬進”竹林關鎮丹水社區,公開審理一起非法占用農用地刑事案件,通過以案說法進一步增強群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法治觀念。
據公訴機關指控,2023年2月被告人劉某某未經丹鳳縣林業主管部門審批,擅自將丹寧高速修建過程中產生的渣石運輸傾倒在竹林關鎮王塬村車渠溝內。經現場勘驗,傾倒渣石占用土地面積9.64畝,其中占用林地面積8.26畝,森林類別為國家二級公益林,河流面積1.38畝。鑒定表明,該行為已破壞林地原有植被,導致林地種植條件遭嚴重毀壞,短期內難以有效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案發后,劉某某將剩余的渣石清理運出,栽植4000多株柏樹進行了林地恢復。
3月6日上午9時,該案在丹水社區公開審理,當地百余名群眾、村干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旁聽庭審。庭審中,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證據及量刑情節等充分發表意見,整個庭審活動程序嚴謹、規范有序,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庭后合議庭一同前往劉某某補種林地現場,對補植情況進行實地考察,確保案件公開公正審理。
巡回審判結束后,丹鳳法院組織參與旁聽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縣水利局、丹水社區干部召開生態環境保護聯席會議。會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與干部們結合案情及轄區實際,聚焦“群眾環保意識不強”“基層環保管理機制不全”等問題展開研討,為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出落實意見。
隨后,法院干警現場通過開展法律咨詢、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向群眾普及《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規,重點解讀了亂搭亂建、亂砍亂伐、亂采亂挖、亂排亂放、亂捕亂獵等秦嶺“五亂”違法行為的法律后果。參與群眾紛紛表示深受警示,感嘆道:“以前覺得砍幾棵樹是小事情,占一點地無關緊要,今天才知道可能被判刑嘞!”
把法庭搬到群眾家門口,就是要用“小案子”講好“大道理”。此次巡回審判既是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具體實踐,也是普法宣傳的有效形式。下一步,丹鳳法院將持續推進“巡回審判”模式,聯合職能部門開展常態化法治宣傳,推動形成“人人守法、人人護綠”的鄉村治理新格局,為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堅實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