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盛玉花)7月2日,全省深化改革工作現場會在榆林市召開,洛南縣人民法院榮獲“全省2023年度訴源治理改革工作先進集體”稱號,是全省7家受表彰的法院之一。
2023年以來,洛南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改革創新,以能動司法凝聚多元解紛基層合力,探索實踐“三提三交三確保”訴源治理工作法,將大量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訴源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洛南法院制定出臺了《洛南縣人民法院〈關于全面加強訴源治理工作推動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協調推動縣委辦、政府辦、平安辦等部門印發了《洛南縣加強訴源治理推行“1+N+1”多元解紛機制》《洛南縣實施“三項機制、三大工程、一項活動”深化訴源治理工作方案(試行)》等規范性文件,為構建“黨委領導、府院聯動、法院主推、全民參與”的訴源治理新格局奠定了堅實基礎,并創新推出“三提三交三確保”訴源治理工作法。
為使訴源治理工作標準規范,高效便民,洛南法院研究出臺了《洛南縣人民法院訴調對接工作制度(試行)》《訴調對接工作流程》等規范性文件,采用“調解+司法確認”的方式,成功處理了一大批鄰里糾紛、離婚糾紛、遺產繼承糾紛等矛盾糾紛。從已發未訟、糾紛已訟、判后治理3種時態著手,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導訴臺,專人引導當事人優先選擇非訴訟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在院機關成立訴前調解工作站,將進入法院的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依托楊靈芝訴前調解工作室,常態化開展訴前分流調解工作;在永豐、景村、花石浪3個案件量較多的法庭,聘請專職調解員駐庭開展訴前調解工作;掛牌成立了洛南法院執前和解工作室,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前,積極采用執前和解的方式實現勝訴權益。
洛南法院堅持能動司法,延伸審判職能,在未設法庭的鎮(街道)設立巡回審判點7個,在矛盾糾紛多發的村(居)設立訴源治理法務庭7個,成立綜治中心訴調對接工作室3個。在四皓街道柳林社區設立訴源治理工作站,依托共享法庭,推行社區訴源治理“1343機制”,解決群眾矛盾及訴求。同時,將協調聯動,形成基層共建共治共享合力作為訴源治理的重中之重,分別與商南縣政府、丹鳳縣政府共同建立行政爭議訴源治理“府院”聯動機制,與洛南縣司法局、工商聯、工會等10個縣級職能部門、社會團體建立了訴源治理聯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