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周夢琳)10月18日,洛南縣人民法院應邀赴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參加第四屆丹江口庫區三省六縣市區法院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協作會。會上,洛南縣人民法院就近年來司法護航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進行了經驗交流。
近年來,洛南縣人民法院牢固樹立山水共生理念,把對丹江流域生態保護統籌納入到秦嶺南麓生態環境保護范圍內,創建秦嶺生態司法保護“一品牌、三基地、四機制、七意見”的“洛南模式”,全面加強秦嶺和丹江流域動物、植物、水源地、土地、礦產、文化遺產等全方位立體式司法保護,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創建“生態修復優先”品牌、打造對外協作協同機制、建立內部工作機制、創建司法修復基地、培育典型案例群、推進普法宣傳等成效顯著。
協作會上,六家協作單位結合前三屆有關司法協作文件內容,經過前期征求意見,共同審議并簽署了《關于在生態環境案件中探索開展生態修復適用林業碳匯賠償機制的意見》,同時發布6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