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焦衛宏)為消除處方藥品銷售的安全隱患,11月29日,洛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行政約談會,轄區內83家藥品經營企業負責人參加了會議,進一步規范處方藥經營行為。
約談會上,學習了《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主要條款,對藥品的購進、驗收、索證索票、儲存、銷售等經營過程做了規范性管理要求。通報了監管執法工作中發現的處方藥銷售不規范、非法渠道采購、藥品的陳列儲存不符合要求等問題,尤其是藥品零售企業在處方藥銷售和執業藥師在崗執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要求各企業嚴把藥品藥械購進、存儲和銷售關,強化管理,嚴格落實處方藥憑處方銷售并由執業藥師審核的規定;嚴格落實對可能造成流弊或濫用的藥品憑處方實名登記的規定;嚴格落實電子處方先醫后方、先方后藥流程,嚴禁店員代開處方。
各藥品零售企業紛紛表示要守法經營、誠信經營、規范經營,并簽訂了《藥品零售企業規范經營承諾書》。洛南縣市場監管局將結合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加大執法力度,嚴管重罰,堅決查處處方藥銷售違法違規行為,消除處方藥銷售風險隱患,確保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