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詹小慶)“你單位2022年10月25日《關于毛某某等6名同志進行廉政鑒定的函》已收悉,經核查……”這是山陽縣紀委監委向縣委組織部復函。縣紀委監委嚴格黨風廉政意見回復程序和格式,嚴把選人用人關口,強化黨內監督,大力鍛造清正干部隊伍。
山陽縣紀委監委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干部提拔、工作調動、職級晉升等廉政情況嚴格審核,嚴把廉政意見回復關,堅決防止“帶病提拔”。縣紀委監委嚴格按照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流程,在收到組織、人事部門征求黨風廉政意見書面函后,由縣紀委監委組織部向縣紀委監委信訪(案管)室、案件審理室、黨風政風監督室和相關紀檢監察室等室部發出黨風廉政意見查詢通知單,對征求對象的信訪舉報反映、問題線索及處置情況等內容進行分級查詢,結合干部廉政檔案中涉及的相關內容,集中會診、精準篩查、嚴格把關,最后形成綜合意見,經相關領導會簽后,出具廉政意見復函。堅持做到有“病”說“病”、有“患”言“患”,不回避、講原則,對有“硬傷”的干部亮“紅燈”,對被誣告的干部開“綠燈”,為縣委選拔用人提供真實、全面的廉政“畫像”。
為進一步客觀、公正、嚴肅地把好廉政意見回復關,在嚴格執行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流程的同時,縣紀委監委實行“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對在廉政意見回復中因漏報、錯報、誤報、弄虛作假等行為,造成回復意見不精準或有誤的,將依據相關規定嚴肅進行追責問責,確保黨風廉政意見回復準確、真實,經得起歷史檢驗。今年以來,縣紀委監委已出具黨風廉政意見回復6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