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楊丹軍 周文治)去年以來,丹鳳縣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小村官大腐敗”問題,立案23件,2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許多案件暴露出的“讓領導心疼又讓人嘆氣”的現象,使縣上得到啟示:規范村官權力運作路徑,做到防患于未然,才是治本之策。
基層干部“待遇低、工作辛苦、管理不規范”是基層組織建設中的“通病”,該縣突出關鍵環節和部位,從機制創新破題,力促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和作風轉變。他們建立上級制約機制,推行村財鎮管,把好資金流動“關口”;建立自律機制,推行村官“述職述廉和廉政承諾”制度,給干部佩戴“緊箍咒”,接受村民監督;建立督查巡查機制,發現問題及時立案查處,及時糾正違紀行為;全面實行“四議兩公開”制度,建立民主監督機制,實行陽光政務;建立淘汰機制,對于涉嫌“患病”者給予談話和提醒批評,考核不過關的啟動罷免程序,及時凈化干部隊伍;建立保障機制,打造為民服務平臺,對落實村級干部待遇報酬不力,違規截留村級組織辦公經費和克扣村干部報酬的行為進行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