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張 溢)如今,柞水縣沙坪村五組的村民不再為村上的道路不暢通發愁了。因為前幾天,他們向村上反映,一些村民把垃圾倒在路上影響出行。反映很快有了結果,村上決定整治這種行為,并把整治方案進行了公示。村民朱吉林高興地說:“問題之所以很快得到解決,是村委會門前那小納諫箱發揮了作用,我只是把一張小的便條投進去就起了作用。”
“村民納諫箱”制度是柞水縣深化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探索出的便民服務新舉措。它從制度層面規范了這個類似“意見箱”、“舉報箱”的做法,卻突出在體現實際效果和解決問題上做文章。目前,全縣120個村委會駐地或村民居住密集區已經設立了180多個“村民納諫箱”,鼓勵群眾把生產生活中的具體問題和要求、對村鎮的意見建議以及對農村黨員干部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通過匿名或實名投送到納諫箱,廣泛聽取群眾心聲,接納群眾意見建議。
為確保群眾反映的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縣上建立了嚴格的村民納諫工作流程,規定每月15日和28日為開啟納諫箱的固定時間,開箱時由兩名村民監督委員會成員和村委會成員同時在場,并對意見建議進行如實登記,限時批辦,屬于村一級解決的,需通過召開“一事一議”聽證會、村兩委會班子會、村民代表大會等形式,專門研究解決落實措施和方案,并將解決辦法在納諫箱公示牌上公示,需要向納諫人回復或向特定對象進行反饋的,及時進行回復。屬于上一級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反映,以確保群眾問題得到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