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政協支持、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普法”工作格局。鎮黨委切實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把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鎮創建活動”相結合,健全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成員單位職責,加強督促檢查。各村、鎮屬各單位要把法制宣傳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計劃,確定領導機構或專人負責組織實施,結合各自職能,落實法制宣傳教育責任。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在立法調研、執法檢查及新法頒布實施過程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要通過視察、建議等參政議政途徑,支持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機制。深入貫徹《商洛市法制宣傳教育條例》,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強化工作措施,切實增強以法律手段推進普法工作的能力。根據《條例》要求,司法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具體指導、協調、檢查和考核職責;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和管理范圍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整合社會資源,鼓勵引導各村、鎮屬各單位開展公益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形成全社會普法合力,不斷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評估機制。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績效評估體系課題研究,努力建立科學量化的法制宣傳教育評價體系,引入社會評價功能,完善考核評估機制。對本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和專項督查,對重點對象學法用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科學制定普法依法治理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和標準,督促檢查落實。健全激勵機制,對做出顯著成績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四是加強隊伍建設。各村、鎮屬各單位在“六五”普法期間,全面加強專職、兼職普法隊伍建設,調整充實普法講師團、法制宣傳聯絡員、法制宣傳報道員、法制促進員、新聞宣傳員、網絡評論員等普法骨干隊伍,每年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者學習培訓活動,加大業務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法律素質和業務能力。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人士或法律院校畢業學生等專門人才在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中的積極作用。積極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法制宣傳教育,發展壯大法制宣傳志愿者隊伍,組織志愿者開展面向社會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五是落實經費保障。各村、鎮屬各單位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要求,制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經費保障標準,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足額劃撥、專款專用。建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經費動態增長機制,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年予以增加。各村、鎮屬各單位要統籌安排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經費,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正常開展。 (郭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