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王華)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是社會和諧穩定的“晴雨表”。為全面提高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水平和能力,陜西省山陽縣檢察院高度重視加強該項工作。在執法辦案中,認真貫徹落實全市檢察機關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工作推進會精神及《最高院關于加強檢察機關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工作意見》,各業務部門嚴格按照本院出臺的《山陽縣人民檢察院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實施辦法》,認真填寫執法風險評估登記表,準確評估案件風險等級,結合案件實際情況,及時提出預警意見和處置預案,并依次上報部門負責人、分管檢察長、檢察長批示。將風險評估預警與執法辦案緊密結合后,執法辦案意識得到了進一步強化,執法辦案質量得到進一步提高,執法辦案效果得到進一步增強,該院反貪局近期查處的三起案件中無涉檢涉訴信訪事件發生,實現了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