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汪治 王琳)近日,商南縣法院富水法庭公開審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件,年近八旬的張老漢狀告長子的贍養糾紛案在法官以及司法干部和村組干部的反復調解下最終得以圓滿解決,其長子在法官和鄉村干部群眾的見證下簽定了每年于12月1日給付贍養費2248元、每年承擔醫療費50%的調解協議。
張老漢有兩子一女,三人均已成家立業。1991年,張老漢在村組干部的見證下與兩個兒子訂立贍養協議。協議約定,由兩個兒子共同負擔張老漢夫婦的生養死葬費用,并約定兩人各承擔50%。但自分家以后,長子與父親不和,絕交二十年,二十多年中長子從未履行過贍養義務,張老漢夫婦平時主要靠次子打零工及種地維持生計。
2009年,張老漢老伴去世,張老漢因年事已高、體弱多病,已基本喪失了勞動能力。然而,長子仍不履行當初分家協議贍養老人的義務,對張老漢生活起居不管不問,致使張老漢的生活陷入窘境,當地村委會也多次調解無果。老人無奈將長子訴至法院,期望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養老問題。
案件受理后,主審法官考慮到老人身患疾病、年事已高行動不便等原因,便決定在當事人所在地進行審理,以期通過審理一案,達到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審中,法官認真傾聽了長子的陳述與辯解,與他真誠交談,并圍繞父子的爭議焦點,向其闡明了家中長子要帶好尊老愛幼頭,并反復講解贍養老人既是中國民族的傳統美德,同時又是應盡的法律義務等道理。起初,被告態度強硬不予接受,法官和司法、村組干部并未放棄,仍是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一遍遍不厭其煩地說服教育。最終,張老漢的長子被法官和司法、村組干部的堅持和真誠所打動,強硬態度發生轉變,當庭幡然悔悟,積極反省不贍養老人的錯誤,并表示以后將善待父親,好好履行贍養義務。
就這樣,一起長達二十余年的贍養糾紛,在當地司法干部和村、組干部的協助下不僅成功化解,同時給村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