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高世斌 孫傳卿)近日,商南縣委作出了《關于實施科級領導干部末位淘汰制的決定》,對在日常或定期考核中排序處于最后位次的科級領導干部予以淘汰。
為了營造“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用人機制,激發各級干部干事創業活力,商南縣委決定,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連續兩年被確定為較差等次;縣直部門工作連續兩年排全市七縣區最后兩名;領導班子在年度考核測評中總體評價好和較好得票達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得票超過三分之一,考核結果被評為較差等次,經組織考核認定確實存在問題;在干部考核考察中,民主測評優秀和稱職票達不到三分之二,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勝任現職崗位,或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稱職;在全縣領導干部大會測評中,反向測評排名居同類別最后一名且測評得分在60分以下,經調查核實確實存在問題;在公務員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科級領導干部,堅決實施末位淘汰。
縣上出臺了《科級領導干部末位淘汰制實施辦法》,建立由組織部門牽頭,紀檢、監察、人事等部門配合的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了干部考核評價體系。末位淘汰對象由組織人事部門采取日常考核與定期考核、組織考察與群眾評議、定量考核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辦法,依據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結果、干部考核考察結果或相關文件進行認定。結合實際,分別對淘汰對象實施免職、調離、責令辭職、降職、改任非領導職務等組織處理,切實解決干部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