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索志鋒 耿李元)丹鳳縣立足縣域內大棚果蔬、大棚香菇、大棚肉雞等棚養產業發展良好的實際狀況,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依據群眾產業發展意愿,實施“以棚扶貧”產業扶貧模式,大力引導貧困戶脫貧致富。
實施“幫困棚”。將政府完全依托脫貧攻堅產業發展資金委托合作社(業主)建設的大棚,無償分塊租賃給有勞動能力但缺乏資金的特困貧困戶,合作社(業主)無償給予產業發展技術培訓和指導,并對產品進行統一保價銷售,銷售收入扣除種苗、肥(飼)料等賒銷支出外,其余收益前三年八二分成,以后收益扣除大棚基本維修維護費用后七三分成,確保貧困戶與合作社(業主)建立緊密利益鏈接機制,助推貧困戶穩定脫貧致富。
實施“創業棚”。將產業發展資金投入占比50%、合作社(業主)資金投入占比30%、有勞動能力且有創業意愿的貧困戶資金投入占比20%,委托合作社(業主)建設的大棚,一棚一戶交由貧困戶作為“創業棚”使用,貧困戶在合作社(業主)的無償技術指導和免費種苗、農資供應下,依據市場需求進行種養殖。產品由貧困戶自行銷售的,合作社(業主)分戶記賬,并七三分成;產品由合作社(業主)代為銷售的,六四分成。同時,政府設立產業發展保障資金,督促簽訂合作社(業主)、創業貧困戶承諾協議,確保穩定增收。
實施“承包棚”。將由合作社(業主)自行建設的大棚根據合作社(業主)意愿分塊承包給一般貧困戶,貧困戶在合作社(業主)的指導管理下進行栽種、施肥、喂養、管理等生產經營。產品由承包戶自行銷售或由合作社(業主)統一銷售,收益除了上交每棚租金外,其余六成歸合作社(業主)所有。合作社(業主)根據承包貧困戶每戶產品的質量和重量進行每斤1-3元的差額獎勵,以促進貧困戶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同時不斷提升產量和銷售量,形成持續互贏良好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