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約記者 李治軍 通訊員 王恩波)今年以來,商南縣著眼機制保障,結合以往經驗,建立實行五項制度,構建成“制度鏈”,增強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力。
實行清單明責制度。修訂了該縣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實施方案,細化完善黨委的主體責任、紀委的監督責任。明確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班子成員共54項主體責任,縣紀委監察局、縣直紀(工)委、派駐紀檢組、鎮辦紀(工)委、村(社區)監委會共75項監督責任,使責任到崗到人,并制定責任清單,公示上墻,接受監督。
實行臺賬履責制度。各級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組織對照責任清單,認真履職,建立工作落實紀實臺賬,實行月紀實、季點評、半年研判,并附工作開展的印證資料,按要求整理歸檔保管。紀實資料將作為督查、考核、問責的重要依據。
實行定期督責制度。采取基層紀檢組織每月自查、縣紀委季度檢查、縣委常委帶隊半年督查的形式,對各級各部門“兩個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強化壓力縱向傳導。同時加強紀委(紀檢組)對同級黨委(黨組)及其班子成員履行主體責任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縣紀委協助縣委每年至少聽取一次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縣法院、縣檢察院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強化壓力橫向傳導。
實行從嚴追責制度。出臺了《商南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重點對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時、不到位,責任不清、措施不力等11種情形,根據情節輕重,對黨組織、黨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班子成員,重點是主要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約談、誡勉談話、取消評先評優資格、黨政紀處分等責任追究。
實行年度考責制度。各級黨組織每年度對下屬單位及下一級黨組織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按照“四位一體”要求,參照年度目標責任落實情況占60%、季度檢查考核情況占30%、社會評價情況占5%、組織評價情況占5%四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定。將結果作為黨組織及其領導班子評定的重要依據,對年度目標任務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對位于末位的,實行問責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