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李重立)“洛南縣為全省推行主辦偵查員制度改革,乃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趟出了新路子,創出了新經驗。全省縣級公安機關推行主辦偵查員制度改革,洛南是標桿!”5月25日,全省主辦偵查員改革試點推進會在洛南召開,會議充分肯定了洛南主辦偵查員制度改革的經驗和做法。這標志著洛南縣經過兩年的試點和完善,在深化公安改革工作中取得突破,為全省縣級公安機關改革工作創出一條新路。
2016年6月,洛南縣公安局被省公安廳確定為刑偵改革試點單位。在堅持問題導向,做足做實調查研究前提下,洛南縣公安局按照“落實工作責任、提高辦案質量、嚴格人員選聘、增加民警待遇、激發工作活力”的改革思路,醞釀出臺《刑事案件主辦偵查員制度》《刑事案件主辦偵查員聘任辦法》《刑事案件主辦偵查員積分量化考核辦法》,并報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明確案件主辦偵查員的責、權、利,形成集量化考核、實績獎懲、能上能下為一體的系統性管理工作機制。年底,經過充分準備,縣上在全省率先開展了案件主辦偵查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首批30名通過公開遴選聘任的一、二、三級主辦偵查員上崗履職,在全省吹響改革“號角”。洛南縣委、縣政府采取全額撥款,按級別足額發放主辦偵查員崗位津貼方式,全力支持這項改革工作。
通過一年時間的試點工作,洛南縣公安局有效建立起“誰辦案、誰負責”和能上能下的動態工作機制,充分調動起公安民警的工作熱情和學習業務知識的積極性,培養了廣大民警的職業榮譽感,形成人人爭當主辦偵查員,個個努力辦好案子的局面。為全省公安改革怎么改樹立了樣板。去年8月,趨于成熟化的洛南縣主辦偵查員制度被推向全市。商洛市六縣兩區公安機關在區縣財政、人社等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以洛南縣案件偵查“一制度兩辦法”為藍本,大刀闊斧地展開了主辦偵查員制度改革工作。安徽、青海及本省28個兄弟單位相繼到洛南取經,交流經驗。
為鞏固和擴大刑事案件主辦偵查員制度改革成果,推進刑偵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和執法水平。去年12月,洛南公安局報經縣委、縣政府同意,開展了第二期刑事案件主辦偵查員聘任工作,來自洛南公安機關不同警種、基層派出所民警踴躍報名應試,經過層層篩選,13名新一輪一、二、三級主辦偵查員脫穎而出。同時,他們還開展了首期案件協辦員的聘任工作,從長期工作在辦案一線的未錄警務人員和優秀輔警中聘任20名案件協辦員,作為主辦偵查員的有益補充。進一步調動了一線警務人員主動參與辦案、協助辦案的積極性,也為輔警改革工作做出鋪墊。目前,該縣主辦偵查員人數達到43名,協辦員達到20名。各具有偵查業務的警種均有涉入。
通過案件主辦偵查員制度改革,洛南縣2017年現發命案和八類案件破案率達100%,其他類達到50.62%,與上年度相較上升18.6%;較2012年下降了76.5%,刑事案件破案絕對數上升72.8%,各類刑事案件破案數增長了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