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余良禧)近日,鎮安縣人民檢察院、鎮安縣人民法院聯袂開展公益訴訟生態修復增殖放流活動,現場監督涉案人員分兩批向干佑河投放魚苗1.5萬斤,修復因非法捕撈造成的生態損害。
據悉,“秦嶺以南禁漁期為3月1日至6月30日,禁漁區為各級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的實行全年禁漁。”而楊某某等3人自2019年2月以來,多次在禁漁期、禁漁區使用電魚器于干佑河等天然水域電擊捕撈野生魚類380多公斤。經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縣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該案現已審理終結,被告人除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還均對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之前因為法律觀念淡薄,犯了法,現在認罪悔罪,按法律要求購買魚苗投放,希望能做一些補償。”涉案人員郭某某悔恨不已。
縣公安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環保局、永樂街道辦事處、青銅關鎮人民政府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干佑河沿線村組干部受邀參加了當天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