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程光文 吳海燕 郭忠華)近日,鎮安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變更子女撫養權糾紛案件時,以情釋法,傾心調解,最終一場“奪子大戰”以雙方握手言和,原告撤訴結束。
邱某與馬某婚后生育一子小景,雙方于2013年協議離婚,約定孩子小景隨爸爸馬某生活,邱某享有探視權。2017年邱某以馬某未履行協議的財產給付內容,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支持了邱某的訴訟請求。同時馬某提起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的訴訟,但依據協議,邱某不支付孩子撫養費,法院判決駁回馬某的訴訟請求。為此雙方發生爭議,邱某對孩子的探視權因此受阻,矛盾越積越深。2021年10月思子心切的邱某從外地趕到鎮安,想要探望孩子,結果無功而返,邱某無法理解馬某及家人阻止她看孩子的行為,遂提起訴訟,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讓孩子小景隨其生活。
法院受理后,法官考慮到一判了之,無法解決雙方長期積累的矛盾,因為孩子已經13歲了,征求孩子意見是案子的關鍵,法官通過和老師的交談,和孩子談心,得知孩子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孩子,平常多和爺爺奶奶在一起生活。小景的想法是自己從小在鎮安長大,有自己的同學、朋友圈,有愛他的爺爺奶奶,已經習慣這里的生活,一個陌生的環境對他也是煎熬,還是選擇隨爸爸馬某生活。另外邱某提出理由和證據也不符合變更情形,庭審中,邱某情緒一度失控,雙方劍拔弩張,法官已了解孩子內心的想法,注重引導當事人回歸理性,正視現實,承擔起做父母的責任。隨后,法官從有利孩子健康成長角度出發,和邱某進行了長達一個多小時的交談,希望邱某尊重孩子意愿,不讓孩子為難。最終,馬某答應邱某在孩子節假日期間隨時探視,雙方均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原告申請撤回起訴。
在這起子女撫養權糾紛案件中,法官堅持以情釋法,最大限度減少對孩子造成的不利影響,為孩子的健康成長撐起了一片法治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