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張珊 任培驥)“績效考核辦法的出臺,給領導干部戴上了緊箍咒,同時也為干事創業加足了油,催生了追趕超越精氣神。”提到柞水縣科級領導干部績效考核辦法,縣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席兵虎深有感觸地說。
據了解,《辦法》根據機構設置、職能特點等情況將科級領導干部劃分為鎮辦、黨群、政府3個序列,年初各有側重地下達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到每個人身上,讓干部帶著目標和壓力趕路。堅持每半年考核一次,實行百分制,工作實績占90%,其他占10%。采取個人自評、領導評議、民主測評、社會評價、考核組評價、綜合分析等方式,分類別差異化考核,按照一定分值權重對各項得分和獎懲加減分綜合匯總,作為每名科級領導干部績效考核最終得分,根據積分多少在每個序列內進行排序。每個序列考核排名前20%的,優先評優樹模、優先交流重用或提拔使用;排名后3%的,進行提醒談話;對連續兩次績效考核排名后3%的,將按照《柞水縣三項機制實施細則(試行)》《柞水縣三項機制操作辦法(試行)》,視具體情況作出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