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上官江濤 張丹丹 記者張志杰) 繼知名藝人柳巖訴我市一家醫院肖像權糾紛一案后,今年4月份,新城區法院再次受理臺灣藝人林心如訴該醫院的肖像權糾紛案。昨日記者獲悉,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涉事醫院同意終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林心如3萬元精神損失費。
西安一家醫院在其主辦經營的網站中,將曾主演《還珠格格》等多部知名影視作品的演員林心如的肖像,擅自用于關于“治療腋臭”私密治療項目的宣傳配圖進行商業宣傳。2015年4月,林心如將該醫院起訴到新城區人民法院,訴狀中,林心如認為,被告的行為商業屬性明顯,嚴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其作為公眾人物多年來一直將維護個人健康形象作為工作重點之一,被告的上述行為致使她蒙受很多誤解,給她造成了一定的經濟及精神損失。要求該醫院斷開涉嫌侵權頁面鏈接、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0.5萬元。
記者獲悉,新城區法院受理該案后,及時向被告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通過法官的工作,被告也認識到擅自使用原告肖像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表示愿與原告積極協商解決。
昨日記者得知,經過法官多次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該醫院停止侵權行為,并支付原告3萬元精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