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創城辦發(2014)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創建創業型城市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根據《商洛市創建創業型城市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實施方案》(商政辦發[2014])28號),市創建創業型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了《商洛市創建創業型城市工作規劃》,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商洛市創建創業型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5月12日
商洛市創建創業型城市工作規劃
根據《商洛市創建創業型城市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實施方案》(商政辦發[2014])28號),制定如下工作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市政府2014年第四次常務會議關于開展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總體要求為指導,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創業加快發展、以創業促進和諧為主題,以完善“五大體系”為重點,不斷加大政策扶持,優化創業環境,激活創業熱情,在全市范圍形成良好的創業氛圍。
二、創建目標和任務
創建目標:到2015年底,各縣區達到市級創業型城市標準;到2016年底,全市爭取通過省級創業型城市評估驗收,達到省級創業型城市標準。
總體任務:力爭2014年到2015年兩年內為2萬人提供各類創業服務,扶持創業1萬人,帶動就業3萬人,通過創業實現就業人數占當年新增就業人數比例達到30%以上,創業帶動就業率達到1:5;創建期間,每年新增個體、私營企業戶數比創建前增加20%以上,創業企業存活率(存活一年以上的企業占同期全部創業企業的比例)80%以上;小額擔保貸款每年發放達到3億元以上;每年開展各類就業技能培訓2萬人,創業培訓3500人,培訓合格率達到90%以上;全市各縣區和市本級均建立起標準化的創業孵化基地各一處。
經過兩年的努力,全員創業活動指數、創業活動對就業的貢獻率、創業活動對企業成長的貢獻率、創業環境滿意度、其他整體反映城市創業活力等五項指標要求均達到或超過全省平均水平,努力開創全市創業環境優良、融資渠道暢通、服務體系完善、扶持政策到位的創業促就業工作新格局。
年度任務:根據創建創業型城市建立健全“五大體系”的要求,年度具體工作任務如下:
(一)組織領導體系建設。2014年5月底前各縣區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定出臺《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本縣區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從2015年起,要把創建創業型城市工作納入縣區“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或政府工作要點,將創業專項資金列入當年同級財政預算。
(二)政策支持體系建設。2014年7月底前市級創建創業型城市各成員單位及各縣區要制定出臺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措施;2015年6月,各成員單位對本部門政策落實情況和效果進行評估,并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三)創業培訓體系建設。2014年5月底前建立創業培訓機構的認定和管理制度,年底前每縣區至少建立2個創業培訓基地和1-2個創業見習實訓基地;2014和2015兩年全市力爭完成創業培訓7000人,培訓合格率達到90%以上,首次創業成功率達10%以上,各縣區完成市上下達的創業培訓年度任務。
(四)創業服務體系建設。2014年6月底前市、市上和縣區就業管理局加掛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牌子,7月底前完成基層平臺規范化建設任務,年底前商州、洛南、商南完成創業孵化基地建設;2014年9月底前建立和完善創業項目庫和創業服務專家指導團、認定一定數量創業示范社區、創業示范園、創業示范企業,2015年9月底前山陽、丹鳳、鎮安、柞水完成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達到各縣區至少建成一個創業孵化基地;2014和2015兩年全市力爭發放小額擔保貸款6億元,各縣區完成市上下達的小額擔保貸款年度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