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高學校和培訓中心財務透明度,隔離家企合一風險。
鑒于賀薇與其先生經營同一樁事業,家企財產高度合一。為了規避可能的“揭開公司面紗”法律風險,建議對學校、培訓中心資產和賀薇家庭財產做相應的產權界定,然后分別列賬。譬如對學校或培訓中心占用的家庭房屋和汽車,賀薇夫婦要與藝術學校和培訓中心按市場公允價格簽訂相應期限的租賃使用協議,以便在獲取穩定租金收益的同時,還能有效隔離因“家企不分”所帶來的法律風險。建議將房屋、汽車租金收入(約30萬元)作為女兒的教育基金專款專用。
3、抓大放小,減少培訓中心網點。
當下民營藝術教育培訓競爭激烈,為避免淪入低成本惡性競爭,建議從這些已充分競爭地區撤點或遷點,集中力量辦好藝術學校本部,這也是下一步學校收購能得到主管部門批準的前提。然后利用回籠資金做好校譽宣傳,同時加緊與被收購方接觸,力爭用最少的時間和金錢結束收購,使家庭財產在收購完成后能得到一個更好的拓展平臺。
理財提示:
作為民營教育家,賀薇夫婦的工作生活處在體制之外,缺少像公立學校教育者那樣的“天然”保障體制,建議其為自己多購買幾份附加住院醫療保險和住院補貼醫療保險等商業健康險,并補充相應的壽險、意外險和財產險,總保額以不少于1000萬元為宜。同時,考慮到賀薇夫婦日常支出較大,不確定性營業費用比一般家庭大,建議預留不少于30萬元的貨幣基金或現金形式的應急金,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