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
個人合作建房能惠及夾心層 政府應予以支持
在談論個人合作建房這件事當中,邵角不斷表達著對相關法規限制太多的無奈。這件事看起來是利民,法律上也是允許的,但做起來就是很困難。而目前確實也只有溫州的趙智強一個人成功過。在吳翔華看來,這項事業于國于民都是很有益處的,政府應該早日清除其中的障礙,予以支持。
吳翔華表示,在德國和日本這類房屋的建成比例占新建商品房比例最高能達到40%。因為它是解決社會夾心層住房難的一種十分便利的途徑。目前我國大力建設的保障房針對的也是社會最底層的人群。“低保戶”之上,仍有相當一部分群體既買不起商品房,也夠不上買保障房的資格,如果這類群體能通過自己集資的途徑解決住房問題,豈不是兩全其美。
目前的問題是如何通過完善相應法規,來幫助組織運作,讓這群人自行解決問題?能否舍棄土地財政上的一點利益,對這些人進行幫助扶持?“同樣的形式,為何十年前就辦得成,而十年后卻辦不成?”吳翔華認為,在這個問題上,政府的態度很關鍵。完善法規、建立完整的保障房體系,這都是政府亟待解決的問題。(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