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家”、“大紅袍”、“天車”等三個商標的調味品是四川天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味食品”)的支柱產品,其中“大紅袍”、“好人家”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大紅袍”、“好人家”牌川味復合調味料被認定為“四川名牌產品”,“天車”商標被商務部認定為“中華老字號”。
但近日有投資者向《價值線》爆料稱,“好人家”、“大紅袍”等商標權本來自于一家鄉鎮企業——成都天味食品廠,而該食品廠正是天味食品實際控制人鄧文曾擔任過法人代表的企業。
鄧文1999年6月從天味食品廠停薪留職,隨后搖身一變,成為天味食品前身成都天味食品有限公司的創辦者,而天味食品廠卻在鄧文停薪留職后停業。而后,鄧文順理成章的獲得了天味食品廠正在申請注冊的“好人家”和“大紅袍”的商標權,代價不到10萬元……
蹊蹺的“私有化”
天味食品招股書(申報稿)顯示,天味食品主營業務為四川復合調味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大紅袍”牌火鍋底料、“好人家”牌川菜調料、香腸臘肉調料以及“天車”牌香辣醬,少量雞精、醬油等其他調味料。
近年來,隨著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天味食品近年來增長勢頭迅猛。2011年—2013年,天味食品實現的營業收入分別為5.76億元、7.40億元和8.61億元,實現歸屬母公司凈利潤9190.47萬元、1.27億元、1.73億元,2012年、2013年公司營收同比增速分別達28.42%和16.33%,歸屬母公司凈利潤同比增長38.65%和35.68%。
鮮為人知的是,天味食品是由一家鄉鎮企業改制而來,但《價值線》經深入調查后發現,其“私有化”過程卻有頗多爭議之處。
招股書顯示,1993 年5 月,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政府財貿辦公室劃撥商業網點建設資金款項20 萬元組建集體企業成都市天味食品廠,而金牛區人民政府財貿辦科員鄧文隨后擔任了該廠的法人代表。此外,天味食品現任董事、副總經理劉加玉,監事會主席、技術中心總監李棟鋼以及公司濟南辦事處主任貴用獻,都曾是成都天味食品廠的員工。
此后,作為鄉鎮企業,成都天味食品廠的主管部門和出資人經過了一系列復雜的變更。1996 年,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政府財貿辦公室被撤銷,成都市天味食品廠的主管部門變更為成都市金牛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出資人變更為成都市金牛區商業貿易委員會,2001 年成都市金牛區商業貿易委員會撤銷,成立金牛區經濟貿易局。2005 年,成都市金牛區經濟貿易局更名為成都市金牛區商務局并承繼對成都市天味食品廠的出資人權益。
但在鄧文的管理下,成都天味食品廠的經營狀況并不樂觀,天味食品招股書稱,1999 年下半年,經主管部門同意成都市天味食品廠停業。但停業原因招股書中并未說明,留下了一團迷霧。
更令人疑惑不解的是,在成都天味食品廠還未正式停業前,鄧文便于1999 年6月起停薪留職并創辦成都天味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天味(包括四川天味的前身四川天味實業有限公司),公然使用“天味”商號進行經營活動。
“也就是說,作為法定代表人的鄧文在成都天味食品廠停業之前搶先逃離了自己應該堅守的陣地,并創辦了和原廠名幾乎一模一樣的‘成都天味食品有限公司’,回頭搶起了自己原公司的生意,并隨后廉價接受原公司的資產。”有業內人士這樣戲稱。
雖然2010 年11 月29 日,成都市金牛區商務局出具相關文件為天味食品背書稱,“成都天味食品廠于1999 年下半年停業已經當時主管部門同意,鄧文先生對食品廠從1999 年下半年停業、未按規定參加企業年檢而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不負有任何個人責任”,但諸多事實的“巧合”使鄧文先生很難擺脫質疑。
天味食品廠停業后,因未按規定參加2000、2001、2002 年度企業年檢,也未按照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3 年5 月31 日在《成都日報》上刊登的限期年檢公告規定的期限內申報年檢,金牛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4 年5 月20日出具成共商金處【2004】05001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吊銷天味食品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商標估值引爭議
《價值線》發現,1999 年下半年,經主管部門同意,成都市天味食品廠停業期間對資產進行處置,資產處置完畢后,食品廠剩余的有效資產僅有已注冊的“仁人歡”商標和當時尚在申請注冊的“好人家”、“大紅袍”商標。
成都天味食品有限公司以歸還天味食品廠設立時14 萬元商業網點建設資金為對價的方式受讓了“仁人歡”和當時正在申請注冊的“好人家”、“大紅袍”等三個商標,2001 年4 月,鄧文通過成都天味向成都市金牛區商業貿易委員會支付了首期4 萬元,后陸續將該14 萬元以及相關資金占用費全部歸還。
但值得注意的是,該項資產轉讓時沒有履行評估、審批程序。
此后,北京六合正旭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以2001 年6 月30 日為評估基準日對“仁人歡”、“好人家”及“大紅袍”三個商標進行了評估,并于2010 年12月16 日出具六合正旭評報字【2010】第369 號《成都市天味食品廠擬轉讓商標所有權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本次評估采用的方法為成本法,評估價值為98,600 元。
而這不到10萬元的商標評估價再次引起了輿論的質疑。據業內人士介紹,商標價值評估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三種;一為重置成本法,即在現有的技術和市場條件下,重新開發一個同樣價值的商標所需的投入作為商標權評估價值的一種方法。它需要把商標權主體的有關廣告宣傳、售前售后服務附加值、有關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等等累加起來作為商標權的評估值。二為收益現值法,即以特定商標在有效期內的預期收益作為商標權的評估值。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期滿可以續展,續展沒有次數的限制。商標權人只要遵守法律規定,可以永遠擁有該商標權。三為市場比較法,即通過市場調查,選擇一個或幾個與被評估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作為比較對象,分析比較對象的交易價格和交易條件,進行對比調查,估算出待評商標價值的方法。
據有關專家介紹,收益法被認為是商標評估中的首選方法,但仍需要有其他方法予以補充。市場法可以為收益法的結論提供某些數據支持,而成本法提供商標評估最低限度的基礎數字。我國首例商標評估是1993年對青島啤酒的商標評估,價值為2.07億元。
“如結合收益法,‘好人家’和‘大紅袍’商標估值必定遠遠超過10萬元”,上述業內人士稱。而一個值得注意的數字是,天味食品2011年的收入就達到了5.76億元,
而隨后事情的走勢再次讓投資者再次困惑,對商標評估中的爭議,成都市金牛區商務局再次出具文件為天味食品背書,甚至罕見的提出愿意“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2010 年11 月29 日,成都市金牛區商務局以《成都市金牛區商務局關于對成都市天味食品廠有關事宜予以確認的函》(金商務發{2010}71 號)確認,“1、食品廠將“仁人歡”、“好人家”、“大紅袍”等三個商標轉讓給成都天味、并由鄧文先生代食品廠歸還14 萬元商業網點建設資金的事宜已取得我局同意,鄧文先生已代食品廠全部歸還14 萬元商業網點建設資金及50,400 元資金占用費;2、食品廠將已注冊的“仁人歡”及當時正在申請注冊的“好人家”、“大紅袍”商標轉讓給成都天味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情形。我局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對于天味食品的重重迷霧,《價值線》將進一步予以關注。
投訴郵箱:jzx_news@163
天味食品實際控制人鄧文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國國籍,美國永久居留權,大學本科學歷。曾任成都市金牛區財貿辦主任科員、成都市天味食品廠法人代表等。現任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自貢市天味食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四川天味家園食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四川瑞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價值線》 董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