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1300%的“天價蘆筍片”、暴利2000%的恩丹西酮之后,國家開始行動整治高價藥。
消息稱,國家發改委已于日前開始調查醫保藥品漲價一事,并同時啟動了對2009版國家醫保目錄中新進入藥品的價格核定工作。
記者另獲悉,與基本藥物制度配套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正在緊鑼密鼓起草之中,國家發改委擬定的《藥品價格管理辦法》也已進入征求意見程序。
然而,詳解目前各類藥品的價格形成過程就會發現,現行的各種新醫改相關制度,早已為藥價攀高留出了空間——國家醫保目錄藥中的乙類藥品可由各省自行調整,基本藥物制度也允許各省推出增補版,這等于是把藥品定價權下放;而兩種目錄對不同層級醫療機構“分而治之”,也大大方便了企業“堤內損失堤外補”的運作。
業界人士稱,如果上述制度缺漏不能被有效修補,出臺再多的政策也只能是“治標不治本”。
藥品目錄預留的空間
藥品的價格形成分為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東部某省物價局資深人士告訴記者,政府定價藥品包括國家基本醫保目錄藥品,以及少量具有壟斷性的特殊藥品。
根據今年4月1日起執行的最新版《國家發改委定價藥品目錄》,執行國家發改委政府定價的藥品共計1896種;而2009年11月公布的最新版國家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共包含西藥及中成藥2151種。
政府定價藥品并未包括所有的醫保目錄藥品。“大致上,醫保全額支付的甲類藥品由政府定價。”業人士介紹,須個人部分支付的乙類藥品則不在此列。
2009版醫保目錄中,西藥部分乙類藥品有791個;中成藥部分的乙類藥品為833個,合計1624個。也就是說,可由市場調節價格的藥品占全部目錄的75%以上。正是這類藥品價格的急漲,造成了“看病貴”的現狀。
2009年底基本藥物制度出臺后,類似的模式仍在延續——盡管307種國家基本藥物全部進入了基本醫保的甲類藥品目錄,但該制度同時規定,各地可視具體情況出臺地方增補目錄。而地方增補目錄中的基本藥物,不在國家發改委的政府定價范圍之內。
據統計,浙江省首批增補的基本藥物就達150種,近國家版的一半;江蘇省更是增補了292種,幾乎是新增了一個國家版。“省內的區域差異很大,必須考慮到不同患者的經濟條件和用藥習慣。”江蘇省衛生廳的人士如此解釋。
這樣一來,藥品就被分成了好幾大類:307種國家基本藥物、全國基本醫保甲類目錄藥物、地方增補基本藥物、全國基本醫保乙類目錄藥品、非醫保藥品等,除了前兩大類基本由政府定價外,其它幾類藥品的價格都有很大的市場化空間。
除了前述1896種國家發改委定價藥品,各地發改委還擁有556種中西藥的定價權。業內人士估計,被納入政府定價的藥品總數僅占市場上流通藥品的20%,多數“天價藥”都屬于不由政府定價的那80%。
事實上,由于政府對基本藥物的價格管制比較嚴,上述那80%的藥品就成為生產企業彌補利潤損失的絕好途徑。總部位于南京的一家大型醫藥集團人士告訴記者,江蘇省在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中,從投標環節開始就把藥品的價格壓得很低,企業瀕臨盈虧平衡點。“我們進基本藥目錄是為了企業的聲譽以及一定的市場占有率,賺錢還得靠其它的藥。”
省級層面是關鍵
在藥品的價格監管體系中,政府定價一般由國家發改委具體執行,地方物價部門負責價格的審核與備案;對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藥品,國家發改委也會制訂零售指導價格,由地方物價部門監督執行。
看起來,國家發改委掌握了藥品價格大權,但在操作中,省級層面才是關鍵。國家規定基本藥物必須以省為單位招標,省級衛生、物價、人保等部門是政策的實際執行者,對藥價的影響力也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