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勝也告訴本報,小步漸進的方式可能是延長退休方式之一,一刀切規定退休年齡并不合適,滿60歲后個人可以退休,也可以繼續工作,應該給予勞動者更大的自由。
中央財經大學社保系主任褚福靈認為,提高退休年齡,雖然延長了繳費年限,但按照待遇計算的辦法,也提高了參保人的待遇。
“提高退休年齡,是制度的內在要求,不應當僅為了減少國家財政對養老金的補貼。”在他看來,適度穩步提高退休年齡,確保參保人得到可持續的充分保障,是改革的基本目標之一。
人社部上述人士也告訴本報,逐步延長退休年齡方向是定的,但要根據人口結構變化、就業情況、收入增長情況、經濟發展情況,綜合來定。(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