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電煤價格并軌的呼聲漸高,圍繞著重點合同煤和市場煤的爭論,終于有了實質性的進展。有媒體報道,由國家發改委牽頭起草的《關于取消重點合同推進電煤價格并軌》報告已上報國務院。
“依照目前的形勢看,電煤價格并軌批下來的可能性應該比較大,最快應該會在今年12月中下旬實現。”一位不愿具名的相關政府人士告訴記者。
只是,單是電煤價格并軌,并不能真正解決煤炭電力的矛盾,與煤電聯動的配套很重要。“明年肯定會啟動煤電聯動,但不見得會叫煤電聯動,或許會換個方式間接開始煤電聯動。比如,給予大部分電廠脫硝電價補貼。”
最快12月中下旬實行
“因為每年會有一個跨年度的問題,煤炭訂貨會是一個節點,電煤價格并軌若實行,最快應該會在今年12月中下旬。煤企電企也會變成電煤長協合同的簽訂,必須把這個落實了,其他后續的才可以談。”上述不愿具名政府人士告訴記者。
雖然發改委等相關部門沒有針對電煤價格并軌做出明確的表態,但是根據目前形勢的判斷, “相關報告已經上報了國務院,批下來的可能性應該比較大。”
那么,實行電煤價格并軌,在電企看來時機是否成熟?“近幾年國內煤炭市場應該會有一個良性正常的發展。當下,國家在這個大環境下培育電煤價格并軌、煤電聯動是行得通的。”一位五大電力集團之一內部人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這樣表示。
當然,他也不否認,隨著不同時期經濟的冷熱,市場化也是有利有弊的,但是利要大于弊。客觀地看待這個問題,發電企業90%以上都是央企,“其實這個問題的實質就是利益的轉移,用市場的辦法但不是行政的辦法來調劑這個利益”。
至少在并軌后要培育市場,可以減少腐敗,增加陽光度,并軌后都是國家行為,企業行為,真正是對需求的調節。
而并軌后首先提出的長協制,則被受到肯定。“長協是近來曝光率很高的一個詞,取消重點電煤之后,煤電企業是否應該簽訂長期協議,目前還是有一定爭議的。目前政府是力推長協的,原因一是在鐵路運力尚緊張的情況下,容易配置運力;二是作為雙軌制向完全市場化的一個軌度。”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煤炭分析師李廷表示,即使打破運力瓶頸,對于煤電企業長遠發展來說,長協仍是不錯的選擇。
并軌未能解決煤電矛盾
雖然關于電煤價格并軌的呼聲很大,但它真是解決煤電矛盾的關鍵因素嗎?
針對這個問題,近日在國網能源研究院舉辦的第四屆“能源·電力·發展”論壇上,國家電網能源研究院總經濟師李英表示,影響煤電價格關系的根本原因不是市場煤、計劃電,電煤價格并軌也解決不了煤電價格矛盾。
所謂的電煤價格并軌也解決不了煤電價格矛盾。目前我國重點合同煤和現貨市場煤,是兩個不同市場的兩種不同性質的電煤,即使以現貨市場價格為基礎決定全部電煤價格,也解決不了煤電價格矛盾,還可能會因全部電煤價格一起波動帶來更多的新問題。
但是,電煤價格并軌是大勢所趨,實行是毋庸置疑的,只是一個時間的問題。因此,為了避免中間產生的負面影響,如何實行很重要?這需要提到的就是一個適當的模式。
“電煤價格并軌,國家也需要培育這方面的市場,目前在山西建立煤炭交易市場,在上面配置市場資源運力,這是一個好的模式,應該逐步把這種模式推向市場,讓大家在這個平臺上公平競爭,減少容易產生腐敗的中間環節。”上述政府人士告訴記者。
原來的重點合同煤模式背后有各種利益集團的影響,通過市場交易平臺建立陽光的模式,根據市場的供需形勢,國際國內經濟形勢決定價格的漲跌,需求多時價格漲,需求少時價格跌,建立一個真正符合價格規律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