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屹,天津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
2月14日,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13/2014》發布會上,有學者直言我國已經邁入“人均萬元稅負階段”,這個水平已經不低了。隨后財政部財科所負責人指出,當人們聽到“人均稅負接近萬元”,大多數人的反應肯定是負擔太重了;而聽到“人均財政收入萬元”時,則會感到我們的人均財力還是太少了。我國人均財政收入只相當于發達國家的十分之一左右。
當下的稅負水平到底高還是低?近日,天津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叢屹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指出,讓個人忽略可支配收入,從宏觀財政收支角度討論自己對稅負高低的感受,是個偽命題。所以,按照廣義財政收入統計口徑,老百姓真正的負擔比人均萬元可能還要高一些。
個人承擔的稅負不僅僅是所得稅等直接稅
中國青年報:有人認為,總稅負中九成是企業繳的,而不是個人繳的,所以人均稅負近萬元的說法不準確。您怎么看?
叢屹:企業除了繳所得稅,還要繳增值稅、營業稅等間接稅。間接稅主要在生產和流通環節征收,企業是把它算作成本的,最后大部分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目前,我國間接稅占了稅收的近七成,比例很高。所以個人承擔的稅負不僅僅是所得稅等直接稅。
中國青年報:近萬元的人均稅負讓不少人感覺高,但也有人從財政部提出的“人均財力”的角度看,認為稅負水平不高。稅負水平到底高還是低?以什么為衡量標準?
叢屹:我國人口眾多,財政收入除以總人數,得出的人均財力確實不如發達國家高。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稅收少,財政收入就少。我國目前的財政收入收支基本相抵,所以財政收入少,支出也就少,政府為公眾提供的服務就少。這是以國家財政收支為參照看稅負水平的。但是目前我國社會福利的投入占比例還不夠高,人們從財政支出中得到的直接收入不夠多。而發達國家社會福利占財政支出比重較高。所以,單從財政收入角度與發達國家比人均財力,不考慮財政支出情況是不行的。
老百姓看稅負是以個人收入為參照的。這里有3個背景需要考慮:第一,在計算個人可支配收入時,應該把政府拿走的稅和費等,企業未分配的利潤都要扣除,這樣算下來,我國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比較少的;第二,我國人均收入差距較大,低收入者較多;第三,稅負分布不平衡,對高收入者征稅不力,中等收入者稅負反而重。所以,現在認為稅負重的聲音很大。而讓個人忽略可支配收入,從宏觀財政收支角度討論自己對稅負高低的感受,是個偽命題。
中國青年報:怎樣理解“財政收入”這個統計口徑?
叢屹:財政部所說的“財政收入”是一個窄口的財政收入,主要是稅收形成的財政收入。全口徑的財政收入除了稅負,實際上還有各種費、國債和資源性收入,如土地出讓金。資源性收入在宏觀稅負里實際上算稅負,因為這是國家強制征收的。我國特有的財政收入結構,決定了老百姓承擔的負擔絕不僅僅是稅收。所以,按照廣義口徑,老百姓真正的負擔比人均萬元可能還要高一些。
穩定稅負就是向民間放利,讓老百姓和企業收入增加快一些
中國青年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穩定稅負,此前稅負水平一直在上漲嗎?
叢屹:是的。這些年財政收入增長速度高于GDP增長速度。因為過去主要是政府投資拉動經濟增長,政府投資主要在硬件方面,就是基礎設施。穩定稅負就是國家財政收入不再保持那么快的增長速度,向民間讓利,讓老百姓和企業收入增加更快一些。
中國青年報:為什么沒有整體上降低稅負?
叢屹:現在國家正處于結構轉換期,2014年經濟形勢可能還不是那么樂觀,國家財力還需要保持穩定。但是稅負水平增速不再加快,實際上說明國家稅收改革的方向是減稅。
中國青年報:在穩定稅負的前提下,財政支出應該向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方面傾斜。為什么最近武漢等多個城市還在城建方面“砸錢大躍進”?
叢屹:這些城市在城建方面大搞投資,除去城市基礎設施確有滯后需彌補之外,說明一些地方政府在還是GDP思維。十八大以后,財政支出轉向社會投資,比如社保、福利和科教文衛等方面,國家財政逐步向公共財政轉型。當前,中央的改革意圖非常明確,但是有些地方轉彎太慢。
轉彎需要一個過程,地方政府領會慢是一方面原因。但是像這樣大張旗鼓地在城市建設上投資,不得不讓人懷疑這些地方政府有沒有認真思考財稅結構調整的問題。改革原來的財政收入模式,需要攻堅克難,依賴以前的路徑是懶政行為。
稅制改革不能離開公共財政和預算改革
中國青年報:社科院報告顯示,九成稅收來自企業。為什么企業繳稅比例這么高?
叢屹:老的稅制是在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還沒有完全轉變過來。在計劃經濟下,政府是從企業中直接拿走稅收和利潤的,直接干預分配。在市場經濟下,政府應該在二次分配時進行調節。企業繳的稅中,很大一部分是間接稅。企業稅負比例高,與現在間接稅占財政收入近七成的情況也是一致的。
中國青年報:間接稅比重高,直接稅比重低會帶來什么問題?
叢屹:第一,企業稅負過重,企業生產成本過高,轉型期中小企業壓力大,我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也處于不利地位;第二,收入分配調節功能差。目前我國的直接稅稅種較少,主要是個人所得稅,征收對象是工薪階層。因為缺少對財產性收入的征稅,高收入者的多種收入形式,如炒股、租金等收入無法有效納入征管范圍。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并在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和消費稅等方面指出了方向。消費稅、包括房產稅在內的財產稅、遺產稅或贈與稅、加上所得稅是直接稅的4個主要稅種。提高直接稅比重,需要同時推進這些稅種。
中國青年報:之前,開征房地產稅、遺產稅這些直接稅的消息傳出后,受到包括中低收入者在內的不少人反對。在這種情況下,怎樣進行稅制改革?
叢屹:中低收入者會抵觸,一方面是因為沒有仔細去了解相關信息,不明白開征這些直接稅的原因和具體征收方案。另一方面也與前面提到的個人可支配收入少,人均收入低有關。另外,由于此前財政收入在社會福利方面投入少,使用中出現各種問題,財政支出二次分配作用體現不明顯,導致人們對其關注度不高或缺乏信心。光強調繳稅,財政體系保證不了服務,稅繳多繳少,老百姓都會覺得重。
所以,財稅體制改革是一個需要全面理解的問題,稅制改革不能離開公共財政和預算改革。在改革稅制的同時,公共財政的運行機制和體系要建立起來,政府要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預算也要法制化,各級政府收的錢用在哪、用得是不是正確、有沒有腐敗問題,要透明公開,通過法律程序告訴納稅人。三管齊下,才能讓老百姓愿意掏錢購買政府的服務,財政和稅收才能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