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都市報特約評論員張貴峰
國企招聘之所以“不透明”、“裙帶關系泛濫”,其實并不止是一個簡單表面的招聘問題,而更是一個深層的國企本身市場化問題。
今年我國高校畢業生就業規模達到727萬人,創歷史新高。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文,要求促進公平就業,其中規定,“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5月18日《北京青年報》)
“公開招聘”無疑是維護就業公平的一個重要環節。而在現實生活中,國企招聘缺乏充分的透明度和相應的公正性,甚至催生一些崗位世襲化、裙帶化現象,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如據此前《中國青年報》的一項調查,61%的受訪者認為央企招聘“很不透明”,89.8%受訪者認為這種不透明會“令央企裙帶關系泛濫”。
這種背景下,相關部門出臺規定,要求“國企實行公開招聘”,當然具有明顯的現實針對性,而其推動促進國企“就業公平”的價值,當然也應予肯定。但是,如果因此便進一步高估這一“招聘公開”的公平價值,乃至以為僅僅憑此就足以確保國企“就業公平”、根本解決“裙帶泛濫”等國企就業不公現象,又未免顯得一廂情愿。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作為市場主體的國企,何以會對“公開招聘”這種原本有利于“優勝劣汰”、“選賢任能”的市場化用人法則不“感冒”?答案當然很簡單,那就是,目前我國的許多國企尤其是那些具有高度壟斷特征的國企,事實上還不是真正正常的、完全遵循“優勝劣汰”“公平競爭”等市場法則的市場化經營主體。
憑借特殊的壟斷地位,一些國企央企不僅很賺錢,而且賺得非常輕松。這種賺錢能力,實際上又與國企自身的經營能力水平以及員工的工作才干并沒有太大關系。而這樣一來,國企顯然不會有太大的興趣、動力、必要去追求有利于“優勝劣汰”、“選賢任能”的“公開招聘”——因為不靠“優勝”“賢能”、無需市場競爭,國企照樣也能輕松賺錢。
從國企自身的內部治理來看,囿于出資人缺位、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等原因,目前我國許多國企事實上也并不是真正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的市場規律運行的正常市場主體。而這不可避免又會導致,國企往往不需要對其真正主人——“全民”負責,而淪為“內部人”所控制的牟利工具。在這種治理結構下,作為一種鞏固和擴大內部既得利益手段的“裙帶關系泛濫”,當然既不足為怪,也在所難免。
這也就是說,國企招聘之所以“不透明”、“裙帶關系泛濫”,其實并不止是一個簡單表面的招聘問題,而更是一個深層的國企本身市場化問題,也即,國企的市場化改革仍不到位——不僅外在的“去壟斷化”市場化改革不到位,內在的市場化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同樣也不到位。因此,要想真正確保國企“就業公平”,關鍵不在是否“公開招聘”,而在于國企自身是否充分實現市場化、成為正常的市場主體,前者只是治標,后者才是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