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4日電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消息,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四部門7月4日聯合發出《關于加強分類指導優化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
同日發布的政策解讀文章稱,根據通知規定,從2022年7月4日起,東莞市住房限購區域調整為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限購區域”),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內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內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內購買第1套、第2套商品住房,需按原政策標準提供社會保險費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東建〔2022〕4號,即“莞七條”)中的二(三)孩家庭可新增購買1套住房、“雙(多)證房”認定為1套住房等政策仍適用于限購區域。除上述限購區域外,東莞市其他區域暫停實行住房限購政策,居民家庭在非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無需進行購房資格核驗。
通知進一步明確,東莞市住房限購政策將視市場供需變化適時動態調整,確保房地產市場在合理區間內運行。同時,東莞市將繼續實行住房限售政策,在通知施行之后網簽的商品住房,無論位于限購區域還是非限購區域,均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進行交易轉讓。(中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