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2月25日電 (梁欽卿)《重慶市開發區條例》(下稱《條例》)將于3月1日正式施行。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25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對《條例》有關內容進行解讀。
《條例》規范了開發區設立、升級、調整、退出的條件和程序;對開發區管理機構設置、職能職責、債務監督、考核評價等方面作出規定;對開發區發展規劃、土地使用、生態保護、安全風險防控等作出規定;對開發區產業布局、轉型升級發展等作出制度安排,著力推動形成優勢產業集群;對開發區區域合作方式作出制度安排;強化了對開發區內企業的服務保障以及對開發區建設發展工作的監督。
圍繞產業發展,《條例》明確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根據開發區類型和各地優勢特點,合理優化產業布局,實現差異化、特色化發展。聚焦打造“33618”現代制造業集群體系,明確開發區重點發展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新一代電子信息制造、先進材料、智能裝備及智能制造、生物醫藥等產業。
同時,強化以低碳循環賦能綠色發展,明確推進開發區降碳、減污,發展高效節能、先進環保和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推進開發區產業綠色轉型。強化開發區科技創新,支持開發區管理機構和企業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聯合攻關和產業化應用。加強招商引資管理,突出“招大引強”,引進和培育龍頭企業、核心企業,吸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集聚,構建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產業生態。
《條例》還明確,為促進其他特殊區域的建設發展,重慶市的國家級新區、國家物流樞紐經濟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參照本條例執行。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媛表示,《條例》因地制宜賦予開發區管理機構相應的職能職權,激發創新活力和內生動力。其中明確,可以依法賦予國家級開發區管理機構部分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和區縣級經濟管理權限;可以依法賦予具備承接能力的市級開發區管理機構區縣級經濟管理權限。
重慶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邦平介紹,截至2024年底,重慶市開發區入駐企業近20萬戶,已經成為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主陣地、主戰場、主引擎。《條例》的實施,將進一步助推開發區產業集聚升級,提升開發區吸引外資、發展外貿的水平,有利于充分發揮開發區技術創新引領作用以及帶動周邊區域協調發展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