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日電 (記者 王恩博)中國企業“走出去”和外資企業“引進來”時,迫切需要了解交易對手方信用狀況,這對信用信息跨境流通提出要求。中國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李春臨2日在北京說,官方將有序推動信用產品跨境互認。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國務院新聞辦2日舉行發布會介紹有關情況。
“信用能不能發揮作用,關鍵看信用信息能不能用好、用準、用到位。”李春臨在發布會上表示,國家發改委將持續推進信用信息開發利用。
他坦言,對于一些應用價值較高的數據,重復歸集問題時有發生,加重了數源單位負擔,浪費了大量資源,降低了效率,還會影響數據聚合效應發揮。國家發改委將強化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總樞紐”功能,統一歸集各領域信用信息,開展信用信息歸集共享質效評估,提升信息共享水平。
李春臨還表示,將有序推動數據開放流通。一方面,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根據需求向部門和地方共享信息,提供信用信息服務,大力推動區域間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評價互認和信用獎懲協同,支撐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另一方面,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權運營管理辦法,依法依規向信用服務機構開放信用信息,有效培育信用市場,發展壯大信用經濟。
談及信用信息跨境流通,李春臨說,粵港澳大灣區對此進行了有益探索,如珠海市建立了珠港澳跨境信用服務平臺,聚焦三地企業跨境市場開拓、風險管控、貿易融資等實際需求,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跨境信用服務。“我們將及時總結經驗,有序推動信用產品跨境互認,有效支撐高水平對外開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