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杭州4月18日電 (鮑夢妮)杭州官方18日出臺“關于調整個人購買家庭住房享受契稅優惠住房套數查詢規則的通知”(下稱“通知”),對該市可享受首套及二套契稅優惠的規則進行調整。
通知明確,購買杭州市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范圍內住房的購房者,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的住房套數查詢范圍確定為購房所在區行政區域。
此前,在該市購買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購房者,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契稅均可減按1%征收,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契稅按3%征收。但首套及二套認定并非完全“按區認定”,而將西湖、上城、拱墅、濱江四個中心城區視為一個區域。若購房者在濱江有一套住房,拱墅有一套住房,在西湖區再買一套住房即為第三套,契稅按3%征收。
根據新政,今后四個中心城區套數均不互認,像上述情況在西湖區再買房,依然可以被認定為首套,契稅減按1%征收。這意味著一套總價5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房子,契稅可省下約10萬元左右。
此次調整自4月21日起執行。當日前,個人購買家庭住房尚未申報繳納契稅的,符合通知規定的可按通知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