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買車試駕是生活中常有的事??墒潜本┑臈钆吭囻{卻惹了禍,在有賣車公司業務員陪駕的情況下,她還是將車撞到了墻上,導致車輛報廢,那是一輛福特野馬小轎車。楊女士被索賠一百多萬,而她卻主張車輛本身就有重大事故隱患,不應該由自己承擔責任。買車試駕的風險誰來承擔?雙方法庭爭鋒。
今年2月4日,楊女士和四位車友一起到豐寶馳汽車貿易公司看車,在審查了他們的駕駛證之后,雙方簽訂了一份《試駕協議書》。楊女士在試駕一輛跑車系列的進口原裝福特野馬小轎車時,將汽車撞到了墻上,致使汽車報廢。事故發生后,交通支隊認定此事故由楊女士負全責。豐寶馳汽車貿易公司據此提起訴訟。
原代:原告認為被告應該負全責,承擔108.7萬的損失及鑒定費、訴訟費。
108萬,這損失顯然超出了楊女士的預期,她提出能不能修啊?經雙方同意,北京朝陽法院委托北京京評價格評估有限公司進行評估,評估師出庭作證。
評估師:修理是可以修的,但是修理花費的費用要高于車的價值,就沒有必要修了。
法官:也就是說價格損失應按108.7萬來計算?
評估師:對。
楊女士明明記得自己踩了剎車,可是交通隊卻認定沒有剎車痕跡,法院依楊女士的申請,委托國家橡膠輪胎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涉案車輛的輪胎現狀進行鑒定。結論為該車輪胎磨損嚴重,應該停止使用。楊女士一方據此指出,事故發生應該由被告擔責。
被代:如果不更換輪胎就不能繼續上路行駛車輛本身有嚴重的安全隱患,一旦上路發生事故的幾率非常高,涉案車輛屬于賽車性質,車速非常快,一旦有情況出現,必然會產生側滑的問題,本案也是因為側滑而產生的事故。本次事故的責任完全是由原告的車輛造成的。
楊女士還強調,當時試駕沒有在專業場地進行,原本通知他們去京港公園里試駕,但是又說場地有人占用,讓在公園外社會道路試駕。售車公司的工作人員沒有跟她說明車的安全性能和注意事項,也沒有讓她檢查車輛穩定系統,輪胎情況,試駕過程中,原告陪乘人員沒有坐在副駕位置,也沒有指揮,還允許她借道超車,同車試駕的車友出庭作證說車輛穩定系統沒有打開。
證人:我說這個車怎么向左跑了呢?你是不是把車的ESP給關了?他說“肯定關了,很多人都喜歡用這款車玩漂移”。
但售車公司代理人說,當時試駕時楊女士是在車友駕車后才接手的,即使曾經工作人員關過穩定系統,也不會導致事故。
原代:只要你一次熄火,二次點火以后,這個系統還會回到初始狀態,也就是打開狀態。
法官:只要車啟動,就自動啟動。
原代:對,是的。
法庭沒有當庭宣判。庭審過程中,記者發現無論是試駕者還是售車公司,都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在生活中往往被忽視,但每一點都是事故隱患。首先售車公司沒有給車買任何保險,在沒有任何牌照的情況下,上社會道路行駛。試駕過程中,工作人員沒有按規定坐在副駕位置,指揮或保障試駕人員準確操作;而作為試駕者的楊女士等人,沒有對車做任何基本的檢查,出了事故之后才知道輪胎已經嚴重磨損,對車的安全性能、穩定系統沒有做基本了解。如果很多車友喜歡玩的所謂的“漂移”在社會道路上進行,更加讓人擔心。(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