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9月18日訊 記者沈慧從環保部獲悉:環保部聯合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等5部門編制印發《2014年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提出,2015年6月底前,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實施黃標車限行、禁行。
根據《方案》,重點區域地級及以上城市今年10月底前完成黃標車限行和禁行區域劃定工作;今年底前實施限行區域黃標車分時段限行,城市核心區域全天禁行。
《方案》還要求,地方財政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提前淘汰獎勵補貼,并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對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后的車主購置新車給予信貸支持;鼓勵車企對提前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后購買新車的用戶進行讓利等優惠措施,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車主購置新車時,可通過公共交易平臺出具的讓利憑證,沖抵購車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