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先生展示的食物。
近日,6名來自江蘇鎮江的游客在烏魯木齊市一家自助餐廳就餐離開時,剩下了1200克食物,被餐廳罰款2400元。此事昨日經網絡曝光后,引發網民極大反響,食客該不該如此浪費,餐廳有沒有權力罰款,該不該罰這么多錢,成為網民爭論的話題。
據了解,事后,餐廳返還了游客的2400元,目前,物價部門、工商部門已介入調查。
事件:鎮江游客剩1200克食物被罰款
昨日,江蘇《揚子晚報》一則“鎮江游客新疆吃自助餐,浪費1200克被罰2400元”的消息經當地網站轉載后,引爆了網絡。
當天,記者試圖與報道中提到的被罰款人凌先生取得聯系,但《揚子晚報》報道此事的記者表示:“凌先生不愿再說此事,他們和解了。”拒絕提供給本報記者凌先生的電話。
記者了解得知,10月24日晚,從江蘇鎮江來新疆旅游的凌先生一行6人來到位于烏市沙依巴克區的“金錢豹海鮮自助餐飲店”用餐,付完1500元餐費后,卻被告知,因6人取用的食品有1200克被剩在桌面上,造成不必要的浪費,按照餐飲店的規定,需要繳納2400元罰款。
凌先生繳納2400元罰款后,一家人要了發票欲離開時,因餐飲店收銀員把發票的付款方寫錯了,店員攔住他們想要回發票,凌先生不給,雙方僵持不下,直到民警趕到,凌先生一行才得以離開。
27日,在物價部門協調下,餐飲店退還了凌先生2400元罰款。28日,對處理結果并不滿意的凌先生又繼續向烏市工商部門投訴。
網上報道還附有凌先生提著一袋吃剩下食物的照片。報道出來后,引發網絡極大反響。昨日10時29分,網民“凌峰”針對網上報道及圖片留言說:“我就是當事人凌先生,報道有很多地方沒有說清楚。我是晚上8點去的餐廳,9點時,因同行的女性朋友身體不適,所以才準備離開。(塑料袋里)那個螃蟹是我當晚辦了一張 5000元的卡(餐廳)送給我的,不是自取的菜。”
針對此事,記者多日與沙區物價、工商等多個部門聯系,相關部門要么電話無人接聽,要么回復目前對此事還在了解中。
餐廳:“是顧客自己要接受處罰”
昨日,記者來到位于克拉瑪依東街的金錢豹海鮮自助餐飲店看到,用餐有杜絕浪費的提示,還有6名浪費監督員,用餐期間,一直在播放著“多次少取,謝絕浪費”的提示。
新疆金錢豹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一名王姓負責人告訴記者,該事件她也知道,“事發當天為這事,我一直處理到凌晨1點左右。目前我們已經和凌先生達成了和解,我們退回罰款,凌先生答應送還發票”。
這名王姓負責人向記者講述當天她所了解和參與的過程。當日晚上,凌先生和同行的人用完餐準備離開時,服務員看到桌面上還剩下很多沒有吃完的食物,“工作人員就提醒他們再吃一會聊聊天再走,但對方不愿意。”王姓負責人說,最終經過一番溝通,凌先生同意服務員就浪費的食物向他收取100元食材費,但跟服務員來到收銀臺后,“顧客的想法有了變化,堅持要按餐廳規定走,50克100元的罰款,執意要給浪費的食材稱重”。
之后,服務員找來了稱重器,稱重發現,凌先生一行6人共吃剩下了1200克,“稱重后凌先生自己算出2400元錢的數字,將錢放在收銀臺上,堅持要發票”。
“我們的餐廳沒有進行過這類罰款,因為現在浪費食物的人不多,雖然有些顧客會有少量浪費,但在勸說后都會吃完再走。所以收銀員沒遇到過這種情況,當時也不敢收他的錢,更不知道這類發票該怎么開。”王姓負責人說,收銀員想要回發票的原因有一部分是因為開錯了付款單位“自助餐飲C13客人浪費1200克罰款 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