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副部長齊驥也在相關會議上證實了上述數據。這也意味著眾多來自民私營企業的職工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而從現實來看,這部分人群正是購房困難人群,對住房公積金的需求強于來自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職工。
“擴大住房公積金的覆蓋面,這是沒有爭議的原則方向,住建部也是十分認可的,但如何擴大,是不是通過強制繳存的方式實現擴大,這個現在就很難說,因為這恐怕不是住建部一個部門能夠決定的問題。”前述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告訴記者。
在2011年11月的專題詢問上,住建部部長姜偉新曾坦言,住房公積金管理是牽涉多部門的復雜問題。他甚至表示,曾經考慮過“住房公積金是否還要由住建部來主管”。而記者掌握的情況表明,如果要形成住房公積金的強制繳存制度,等于增加了新的社會保障內容,作為一項強制的社會保障制度,需要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協調,甚至需要經過全國人大的認可。
“這顯然不是幾個月就能完成的。”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告訴記者。對于上述說法,前述住建部官員表示,由于修訂工作仍在進行當中,不便發表評論,對于最終修訂內容的表述,他只是證實,會體現擴大覆蓋面的這一大原則,但是否寫入“強制性”的內容,他表示不便預料,須以最終上報的草案為準。
“援建”“扶正”
“住房公積金支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將要在修訂“條例”的草案中予以體現,已經沒有爭議。
盡管強制繳存內容是否寫入“條例”的修訂爭議巨大,但在“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用途”方面,“條例”的修訂將會做比較細致的體現。此前,齊驥在內部系統會議上強調,任何部門、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為個人合理支取住房公積金設置障礙。
“目前,另外一個沒有爭議的是住房公積金支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這會在修訂‘條例’的草案中予以體現。”前述住建部官員向記者證實。記者了解到,這一用途的拓展仍將被要求由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后才能進行。
這一工作已經先行試點。2011年,住建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試點項目貸款管理、財務管理等配套文件。據悉,截止到2011年底,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已向50%的項目發放了貸款,其中重慶、哈爾濱、天津、大連、長春、昆明、無錫等城市已經按計劃實現全部放款。
姜偉新對此曾表示,“經我部住房公積金督察員多次對29個試點城市的檢查,總體看試點工作進展良好。”因此,目前這一點在“修法”的過程中,已經基本沒有爭議。沒有太大意外,這項內容將肯定出現在上報國務院法制辦的草案當中。
另外,對于公積金貸款上限提高等方面的操作技術問題,草案將不會“過多、過細”的涉及。“法規只做框架性的、原則性的規定,畢竟地方情況會有很多不同”。前述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告訴記者。 (中國經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