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城鎮化建設的目標和要求,不能再象過去城市建設一樣,單純追求城市的美觀、城市的外觀、城市的局部功能,而必須將社會公共服務和福利作為最主要的考量標準,每個城鎮在建設過程中,都不能有半點忽視和放松社會公共服務與福利的想法,不能單兵出擊,而必須統盤考慮,協調推動
有了身價證,還要居住證,而且,身價證是全國通用“糧票”,居住證是地方“糧票”。但是,在特定的區域內,地方糧票購買到的社會公共服務和福利,卻往往多于全國“糧票”。不能不說,這是一個讓人難以理解,也難以看懂的現象。
據媒體報道,由公安部牽頭制定、擱淺多年的“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目前已經提交至國務院法制辦,有望在年內推出。
據悉,新的辦法將不會再設置人才門檻,而覆蓋所有外來人口。同時,居民享受的權益也分為國家和城市兩個層面,屬于國家層面的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也要向外來人口提供。
就算這一切能夠全部落到實處,居住證仍然是地方糧票優于全國糧票、局部利益高于全局利益的一種矛盾局面。
產生這種矛盾格局的原因也很簡單,那就是城市與農村、大城市與小城市之間在社會公共資源、公共服務、公共福利等方面存在較大的差距,一旦能夠享受到城市、特別是大城市提供的各種服務和資源,不僅發展的起點能夠高出一個或幾個臺階,而且從心理上、感覺上也會好出許多。
于是,社會公共資源的配置、社會公共服務的提供、社會福利的分配就成了居住證這種與市場經濟完全不合拍的東西能否及早退出歷史舞臺的關鍵。因為,只要這樣的差距存在,居住證就可能永遠比身份證更值錢。而對城市、特別是大城市來說,如果不用居住證這種反市場的管理手段,也會因為人口的過于集中和聚焦,變得不堪重負。
要解決這一問題,比較一致的觀點是,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思路當然沒錯,但是,可操作性卻很差。就算戶籍制度按照每個人的共同愿望改革了,城市能容納嗎?城市具有這樣的容納基礎嗎?城市的公共服務和福利資源,真的就能普照到每個生活在城市的人們嗎?
有人分析,這顯然不行,不僅不行,還有可能使整個城市的公共服務功能和福利水平大大降低,使原本還能夠享受到這些社會公共服務和福利的人們,也因為資源的過于分散而失去幸福感,這不是戶籍改革應當看到的結果。
筆者認為,解決這一問題的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提高整個社會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水平,讓地區與地區、城市與農村、大城市與小城市之間的社會公共服務和福利水平差距縮小,讓城市、特別是大城市不再具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從而,讓居住證不再有那么高的“含金量”,并逐步退出歷史舞臺。
那么,全社會的公共服務和福利水平來自哪?縮小社會公共服務和福利水平的辦法是什么?答案是,加快城鎮化建設,讓城鎮化提升整個社會的公共服務和福利水平,讓城鎮化縮小城市與農村、城市與城市之間的公共服務和福利差距。
本著這樣的目的和思路,對城鎮化建設的目標和要求,也就不能再像過去城市建設一樣,單純追求城市的美觀、城市的外觀、城市的局部功能,而必須將社會公共服務和福利作為最主要的考量標準,每個城鎮在建設過程中,都不能有半點忽視和放松社會公共服務與福利的想法,不能單兵出擊,而必須統盤考慮,協調推動。要有產業支撐,能夠提供相應的就業崗位;要有各種配套服務,能夠為來到這個城鎮的人沒有失落感;要有完善的城市功能,讓生活在這座城市的人有幸福感;要有完善的交通體系,讓進出這座城市的人來去方便。
而要做到這一點,就不能就建設談建設,就改革談改革,還要在財稅、金融、土地等要素資源方面,給城鎮化建設以足夠的支持和支撐,特別是農村和經濟欠發達地區,中央和地方都要實行政策傾斜,都要安排專項資金、提供專項貸款、安排足夠的土地指標等予以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