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如果是二套房再貸款,分不同的情況,有首付四成、五成和六成的,新政將從7月1日開始執行。 ”6月30日,在合肥市潛山路沿線的農行、光大等多家銀行網點,工作人員都明確告訴記者,已經收到上級機構的通知,從7月1日起,合肥市范圍內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6月下旬,合肥市政府正式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明確合肥將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新政明顯收緊了房貸,比如此前償還過貸款之后再買房,依舊可以算作首套房,而新政則只有之前未購置過房產的市民才能享受首套房貸款的利率。
記者致電徽商銀行、農業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信貸部門,各家均表示按照《合肥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調整方案》,向合肥市各營業部網點下發新政通知。記者從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相關部門提供的會議紀要獲悉,在綜合考慮合肥市住房價格變化、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房貸質量及合肥市政府對住房信貸政策調整的需求,各家金融機構協商確定合肥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時間為2016年7月1日。其中,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存量房以契稅繳納時間作為執行新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時間節點。
根據合肥市政府的通知,此次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包括:居民家庭首次購買(從未購置過住房)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為25%。如下情形之一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為40%:(一)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在本市市區范圍內,不含四縣一市,下同)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含在外地貸款記錄,下同);(二)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三)居民家庭無房但有1次購房貸款記錄。
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首付提高至60%的情形包括:(一)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二)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三)居民家庭有2次及以上購房貸款記錄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并具體確定貸款利率水平。 《通知》還明確停止向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記者 馮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