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7月2日專電(記者劉宏宇)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發布新規,自本月起至2017年6月期間,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降至12%,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
根據新規,繳存基數不能低于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1895元,原則上不得高于本市2015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數的3倍20292元。經濟效益好的繳存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20292元的,暫可據實申報職工的繳存基數,但最高不得超過33820元,且必須按照稅務部門規定納稅。職工繳存基數等于廣州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1895元的,單位應當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經職工本人同意,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
此前,廣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