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收入3300元以下,住房困難、符合一定條件就能申請,怎么確保申報者的收入是真實可信的?老百姓是等房子劃算,還是領補貼劃算?申請了貨幣化補貼,就能立即領到錢?從經適房到公租房再到貨幣化,為啥審核信息不聯網?上周六,本報報道了鄭州市政府下發的《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7月4日、7月5日,大河報記者就老百姓關心的四個問題采訪鄭州市政府有關部門。
申報者提供的收入數字,怎么確保其真實可信?
根據鄭州新政策,在鄭州市區建成區(不含上街區)范圍內,經民政部門認定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標準6倍(含)【即3300元】、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可以選擇貨幣化補貼。這個標準是不是太寬泛了,會不會有人弄虛作假?
鄭州一家二手房中介經理趙先生說,以前申請公租房需要排很長的隊等房子,資格證下來了,房子還沒有影兒。現在改成可以直接發補貼,估計會有人鉆政策的空子。比如有的人收入明明很高,卻開一個假的收入證明。有的人名下有公司,但是他們申請的時候避而不談。
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說,新政策出臺后,鄭州各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還將會同民政、鄉鎮、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對公共租賃住房在保家庭的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婚姻、戶籍等進行復核與抽查。對審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及時處理。
他說,一方面,鄭州市人社、工商、地稅、公安、公積金等部門將參與審核申請人資格。另一方面,鄭州將加強群眾監督,對舉報的違紀、違規情況,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么多年了,為啥審核信息不聯網?
根據新政,老百姓家庭收入低的話,可以獲得更多的公租房貨幣化補貼。一個三口之家的低保家庭,每月可以獲得720元的租房補貼。那么,如果一個開寶馬的老板也申請公租房貨幣化補貼了,政府部門該怎么審核他的實際收入?
鄭州市政府一位知情人說,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實際上非常難。比如,他開的寶馬,信息在車管所,查詢需要向車管所申請;他名下的公司,登記信息在工商局;他名下的存款,查詢需要去銀行;他名下的股票,查詢需要去證監會……實際上,想查明他的月收入,是很困難的一件事情,成本非常之大。
鄭州市政府部門一位知情人介紹,信息不聯網的原因很多,既有部門利益的問題,也有實際操作中不同部門系統確實很難融合的問題,也有保護隱私的考慮。總之,信息聯網必須自上而下推進才比較順利。
自1995年鄭州市成為全國經濟適用房試點城市以來,開寶馬,住經濟適用房的違規騙取經濟適用房行為屢屢遭到曝光,如今,公租房實行貨幣化補貼,難保會有人違規騙取補貼。省內房產方面專家趙先生強烈呼吁,鄭州市各部門信息聯網,這樣才能讓保障房更加公平。
等房子劃算,還是領補貼劃算?
從鄭州出臺公租房政策至今,已經有上萬個家庭申請公租房。現在鄭州的公租房夠不夠分?等房子劃算,還是領補貼劃算?
鄭州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說,鄭州已經不再配建公共租賃住房。根據測算,現在鄭州正在建設的公租房和已經建好的公租房,能滿足現在申請者的住房需求。7月份,鄭州部分區將分配一批公租房。等房子還是領補貼,老百姓可以根據各個區的分房進度和自己的實際情況去決定。
申請了補貼,啥時能領到錢?
鄭州市民李先生2014年就拿到公租房資格證,但是直到現在還沒有分到公租房。
“在此期間,我不敢買房子,不敢換工作,非常辛苦。”他說,他最關心的就是,是不是申請了公租房貨幣化,立即就能分到錢?
對此,鄭州市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對已取得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證的家庭,如民政部門收入認定時間未超過12個月且在審驗周期內,由區(管委)住房保障部門直接與申請人簽訂《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補貼協議》,自次月起發放補貼;如民政部門收入認定時間超過12個月,經過審核符合條件的,可由區(管委)住房保障部門與其簽訂《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補貼協議》,自次月起發放補貼。換言之,申請過公租房貨幣化后如果民政部門認定沒問題,第二個月就可以領到租房補貼了。
權威聲音
鄭州將逐步過渡到全部使用貨幣化補貼
昨天,記者從鄭州市政府獲悉,“十三五”期間,鄭州將加快保障模式轉變,由實物配租與貨幣化補貼相結合,逐步過渡到全部使用貨幣化補貼的方式進行保障。
據了解,鄭州還將進一步深化“三房合一”住房保障新機制,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落實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實現保障性住房可持續發展。同時,穩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切實解決新型城鎮化推進過程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及在鄭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鄭州還將完善住房保障體系,進一步加大住房補貼力度,對困難家庭實施租賃補貼。實施居民與政府共有產權政策,鼓勵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保障條件的居民購買共有產權住房。實施租購結合政策,先租賃給困難家庭,待困難家庭脫貧后可優先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