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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審計署公告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至2015年底,有19萬套保障性住房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等原因不能及時交付使用。有媒體總結,多地審計結果暴露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三大問題:十幾萬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數以百億元建設資金被閑置,數以萬計的人員騙取保障房資格。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通過問卷網,對2001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2.4%的受訪者愿意購買或租住保障性住房。65.5%的受訪者認為保障性住房審核不公開透明,存在黑箱操作。保障性住房被空置,48.9%的受訪者認為是因為配套設施不好,居民不愿住或不能住。59.9%的受訪者建議擴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圍。
受訪者中,目前租房住的受訪者比例為20.1% ,48.0%的受訪者自有商品房,25.8%的受訪者跟父母居住,3.0%的受訪者借住親友房屋,1.5%的受訪者住保障房。
72.4%受訪者愿意購買或租住保障性住房
調查顯示,72.4%的受訪者愿意購買或租住保障性住房,12.3%的受訪者不愿意,15.3%的受訪者不好說。
調查中,24.3%的受訪者沒想過申請保障性住房,46.3%的受訪者想過,沒有申請,21.2%的受訪者試圖申請過,但沒有成功,5.5%的受訪者正在申請,1.3%的受訪者申請成功了,沒有居住,1.4%的受訪者正在居住保障房。
山西省太原市某保障房小區的業主王進(化名)已經住進保障房小區兩年了,但是小區南側的道路依然是土路,下雨后泥濘不堪,使他非常困擾。
王進說,當初能有資格購買保障性住房他很開心,但是沒想到住進來之后處處不方便。小區的綠化不好,也沒有健身廣場,這些都能夠忍受,但是小區周圍沒有好的學校,交通也不太方便,“小孩馬上就上小學了,想到以后每天要花很長時間接送孩子上下學,就很后悔買這個房子”。
受訪者覺得目前保障性住房存在哪些問題?65.5%的受訪者指出保障性住房審核不公開透明,存在黑箱操作,56.4%的受訪者認為申請條件苛刻、覆蓋面不高,43.9%的受訪者指出配套設施不完善,42.7%的受訪者認為地理位置不佳,36.8%的受訪者認為建筑質量無法保證,32.4%的受訪者感覺保障性住房變成某些單位的福利房,19.9%的受訪者認為住房面積不合適,18.4%的受訪者感覺戶型結構差。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李文釗表示,保障房一定要對申請者有吸引力。“申請人會做出選擇,離市區太遠,配套設施不好的話,大家會觀望,繼續等待下一輪保障房,處在保障房和商品房之間的人群有可能轉而購買商品房”。
對于目前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保障相關政策的落實情況,4.3%的受訪者非常滿意,29.3%的受訪者比較滿意,43.8%的受訪者不太滿意,14.1%的受訪者不滿意,8.5%的受訪者覺得不好說。
48.9%受訪者認為配套設施不好是保障房空置原因
調查中,48.9%的受訪者認為配套設施不好,居民不愿住或不能住是保障性住房被空置的原因,43.5%的受訪者認為與現行安居房政策不符,無法配置,38.7%的受訪者覺得是質量有問題無法交付使用,38.2%的受訪者認為相關地方執政出發點存在偏差,37.2%的受訪者指出供需不匹配,35.6%的受訪者認為監管機制不健全導致空置,32.5%的受訪者認為是規劃不走心不科學,29.6%的受訪者歸因于落實無計劃沒章法,25.3%的受訪者認為考核機制不完善。
南京大學城市科學研究院副院長胡小武認為,一些保障房的空置是成片的,這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房屋空置。“形成這么大體量的特殊類型的保障房空置,主要是因為政府在規劃保障性住房小區、片區的時候匆忙上馬,簡單來講就是房屋建設太快,基礎設施滯后。一些項目申報、手續審批、道路交通協調等方面比較滯后、存在缺漏,影響驗收,導致房屋蓋好之后無法交付”。
胡小武表示,我們國家任何小區的建成、交付使用都必須達到驗收標準,道路、水電氣這些技術條件必須合格。一些地區房子都蓋好很多年但一直沒有交付使用,造成典型的空置。
“早期的保障房都規劃設計在城市的邊緣地區,乃至郊區,這對人們的入住、日常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利,配套設施也不全,使得交付了的保障房小區也有很多居民望而卻步不敢去住。” 胡小武說,除此之外,一些保障房小區里有很大數量的拆遷安置房,有些地區按照補償原則可以分給一些家庭好幾套房子。“比如一個拆遷安置小區平均一家兩套房,但是住戶住一套就夠了,在一些三四線的城市又沒有什么租賃的空間和機會,基本上住一套空一套,這些情況都存在,總體上構成了一個大體量的保障房空置”。
對于改進保障性住房,59.9%的受訪者建議擴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圍,51.2%的受訪者建議降低廉租房租金標準,49.9%的受訪者認為應細化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標準,43.3%的受訪者建議提高房源的質量,42.9%的受訪者建議提高住房租賃補貼,38.4%的受訪者指出要提高決策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38.2%的受訪者建議在選址、配套、分配等方面科學決策,29.2%的受訪者認為需要精細化管理,明確監管負責的問責機制。
李文釗認為,要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雙重監督機制。一方面住建部門每年要對保障房進行監督考核,實行目標責任制。另一方面要向社會公開信息,政府計劃建成多少保障性住房、什么時候建好、能分配給誰,每年向社會公開,由社會監督,完成不了就會形成壓力,在這樣一個過程中促進問題的解決。
胡小武說,一邊樓蓋好了因為不具備交付條件遲遲搬不進去,一邊有的人沒地方住,這是很大的資源浪費,針對這些情況應抓緊辦好各種相應的建設手續,加快建設配套基礎設施,讓那些已經蓋好的保障房小區能早日達到交付條件,讓有需求的保障房受益群體盡早地搬遷入住。“比如說已經建在邊緣地區的保障房,未來城市規劃時,可以優先規劃地鐵線路,提供補償措施,或者提高主干道的交通便捷性等”。
“完全可以在非邊緣地帶規劃保障房小區,有些小區建那么遠,都到鄉下去了,其實完全沒有必要,完全不可取。”胡小武說,對于未來或者下一步將要建設的保障房小區,建議不要建在邊緣地帶,保障房小區也應該建在較便利的城市地帶,擁有好的、齊全的配套設施,讓保障房小區也能夠享受到城市各種基礎設施的利好,現在很多地方明確表態,要把保障房小區建在有地鐵交通線的地方,“這是一個理念的問題”。
胡小武認為,通過提高保障房小區的品質,將其規劃在市區地帶,有利于城市的繁榮,“保障房小區的居民也是一個很大的消費市場”。(王品芝)
